原标题:三中全会后中国金融改革新蓝图
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是金融改革的核心,优化金融组织体系是金融改革的突破口,深化金融改革要协同配合推进。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为《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作为经济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金融改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如何推进,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而这份里程碑意义上的《决定》,描绘全面深化金融改革新蓝图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改革的目标和路线图。
金融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这是对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的改革目标的具体落实。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主要包括三大方面:一是金融组织体系改革,包括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等;二是金融要素价格体系改革,包括人民币汇率利率市场化、健全国债收益率曲线、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加快资本项目可兑换等;三是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包括完善金融监管、建立金融保障制度与退出机制、保障金融安全和稳定等。
现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金融与实体经济相背离,主要表现为:
一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不到位,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长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挤出效应”。中国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中,约有60%沉淀于中长期贷款和各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除此之外,还有传统银行之外的所谓“影子银行”为这些项目提供支持。大量的金融资源被配置到产出效率较低的基础设施以及房地产领域。2013年上半年,中国房地产和地方融资平台占据了新增社会融资的70%,从而对实体经济产生了极为严重的“挤出效应”。
三是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利润率差距过大。统计数据显示,自2002年以来,中国工业整体平均利润率在6%--7%之间波动,2013年上半年仅为5.4%。而银行业营业利润率2011年达39.1%,是当年工业利润率的6倍以上。
金融发展的根基是实体经济,《决定》要求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就是为了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让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因此,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实行更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金融改革,“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