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明浩 王云娜
2013年12月09日08:4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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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邱海胜(左)正在对申诉人进行“患方调查”。记者 王云娜摄 |
南宁是广西首府,相比全区其他地市,医疗资源丰富,医疗纠纷也多,且呈逐年攀升之势。为求化解医疗纠纷,一个群众性的调节组织——南宁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3年前应运而生。
医调委平时如何运行、何以长效运作?还有哪些困难需要破解?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纠纷怎么调?
依法、重情、讲理
11月底的一天,29岁的黄某来到南宁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气呼呼地申请调解和某医院之间的纠纷,并要求获得补偿。
今年7月1日,黄某妻子马某怀胎九月入住某医院,入院时胎心监测已现异常。医院建议剖腹产,但并没有及时手术。随后,胎儿的心跳停止,无法救活。
“医生把胎儿过慢的心率错认为是我妻子的心率,后来又耽误1个多小时,才导致胎儿救不活了。”黄某表示,“医院应承担相应的医疗责任。”
黄某的说法,医院却不赞同。在医院看来,出现病情病变,完全在医务人员意料之外,只能说是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差错。
调解员邱海胜说,经过调解,医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医方赔偿患方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及精神补偿费共计7.7万多元,一起纠纷被成功化解。
为了让调解中立、专业、规范,南宁市医调委制定了一套纠纷调解的流程,明确调解员登记受理案件后,双方当事人需提交书面陈诉和证据,并分开接受“患方调查”和“医方调查”。在掌握事实的基础上,调解员尽快主持调解。
“医患纠纷往往千头万绪、错综复杂,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要依法、重情、讲理。”南宁市医调委主任陆庆标说,调解员靠的正是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应对经验。
据统计,南宁市医调委成立3年来共受理医疗纠纷172起,成功调处112起,协议赔偿金额400多万元。通过回访发现,所有调解成功并签订协议的纠纷,医患双方的履行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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