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明浩 王云娜
2013年12月09日08:4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机构咋运转?
财政拨款,独立运作
医调委是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性调解机构,不隶属于任何行政部门,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为了让医调委更好地发挥作用,南宁市构筑了一张多部门联动的网络,支持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
根据南宁市相关规定,医调委的工作场所和人员经费等开支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从制度上保证医调委的正常运行。
今年,南宁市还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卫生、公安、财政、保险、民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为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提供便利与支持。在委员会下,设置了医疗纠纷现场处置组、医疗纠纷调解组、医疗纠纷预防监管组等,负责医疗纠纷调解的组织、协调、指导。具体到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方面,主要由南宁市司法局负责。
“医患关系紧张已是不争的事实,调解难度也不小,多部门联动起来,从资金、业务方面协调、指导医调委的工作,给予了较大力度的支持。”陆庆标说。
目前,医调委共有8名调解员,所有受理的纠纷都靠他们来调解。调解员基本上都深谙法律或者医学知识,有的从事了多年律师工作,有的则拥有丰富的人民调解工作经历,有的甚至既懂法又懂医。为了提高调解员的工作质量,全市选拔出100多名医学专家,组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医学专家库,其中有50多名具有医学背景的法律专家,为调解工作提供公平、公正、客观的专业咨询。
南宁市医调委还积极参与卫生行政系统医疗质量安全例会,向各级医疗机构发送警示教育简报和建议函,深度剖析医患纠纷焦点、性质以及医方存在的不足,提醒医疗机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现实有何难?
经费不足,知晓率低
南宁市医调委办公室墙上,悬挂着印有医疗纠纷调解流程图、医疗纠纷受理须知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宣传展板。医患双方一踏入医调委,扫一眼墙上的内容,就能了解调解的相关知识。
这间办公室由南宁市司法局提供,场地的水电费、电话费等工作经费都由财政支持。工作场所得到了保证,难就难在人员经费上。
“我们从事调解工作,既不向医患双方收费,又没有工资发,需要获得一定的补助费用。上半年我们就遭遇了人员经费不足的困境,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陆庆标说,8名调解员中,大部分都只是在医调委兼职,他们还需依靠从事律师或者其他相关职业来获得收入,支撑在医调委的工作。
南宁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陆峰告诉记者,上半年,由于相关人员经费未能落实,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调委工作的正常开展。
下半年,南宁市按照国家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标准,对调解员进行相应的补贴,保证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可持续进行。
而从长远看,即使人员经费得到保障,缺少宣传资金也使医调委在提高知晓率、扩大影响力上遭遇“瓶颈”。
“我们受理的纠纷中,不少患方都会先去医院闹事,因为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才来找医调委。甚至有些患方根本不知道医调委的存在,通过所在社区的法律援助中心才找过来。”邱海胜说,“可见医调委的知晓率并不是很高,患方若是不能第一时间找到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很可能造成矛盾激化,甚至演变为恶性医闹事件。”
除此之外,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与医方的法律宣传互动等方面工作也亟待完善。南宁市医调委表示,将根据医调委发展的实际情况,向有关部门申请获得进一步的支持帮助。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09日 0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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