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日08:1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八、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和执行力
1.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认真履行制定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有关规定,做好规划计划、组织起草、前置审核、审议批准、审核签批、公开发布等环节的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做到集思广益。要加强前置审核,重要党内法规应在经过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初步审核后再报请审议审批,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党内法规草案中的问题。做好党内法规解释工作,保证党内法规制定意图和条文含义得到准确理解。完善党内法规备案制度,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协调统一。健全清理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党内法规制度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
2.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好党内法规及时公开工作。凡是能公开的就不定密,能解密的要及时解密公开,公开时要做好配合宣传工作。完善宣传教育机制,把党内法规纳入党校、干部学院培训教材,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依规办事、依规用权、依规施政。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定期汇编制度,一般每5年对发布的党内法规进行一次汇编,并在履行解密手续后公开出版,以便执行和遵守。
3.健全党内法规执行机制。坚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加大党内法规执行力度,使刚性约束得到严格遵循,切实做到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切实增强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惩处追责机制,明确保障党内法规执行的惩戒性规定,定期通报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和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积极开展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反馈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关党内法规。
九、抓好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中央办公厅要认真履行党内法规建设统筹协调职责,抓好任务分解,拟订年度计划,协调抓好本规划纲要各项任务的落实。承担中央党内法规起草任务的中央纪委和中央有关部门,对落实本规划纲要中的制定项目负有重要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有关负责同志要加强协调,法规工作机构要着力抓好落实。
2.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的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并帮助解决队伍力量、设施条件、工作开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在服务党的制度建设和党依法执政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要为党内法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本级党委重要会议特别是讨论法规文件的会议创造条件。要将党内法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为开展党内法规工作提供保障。
3.强化督查指导。中央办公厅要加强对本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保持与项目起草单位的密切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制定工作进展情况,协助解决起草工作中涉及的重要问题,督促完成起草任务。各牵头起草单位每年年底要报送起草工作进展情况,由中央办公厅汇总后向中央报告。中央办公厅每年以适当方式通报本规划纲要落实进展情况。
本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制定项目,是对今后5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预期安排。在实施过程中,可以针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党的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党的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对制定项目进行增减和调整完善。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划纲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本地区本系统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中央军委及其总政治部可以依照本规划纲要精神,编制军队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
《 人民日报 》( 2013年11月28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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