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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

(2013—2017年)

2013年11月28日08:1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六、完善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围绕建设廉洁政治,加大教育、监督、惩处力度,以解决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为重点,加快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党内法规建设,提高制度安排的系统性、科学性,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1.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力量。研究制定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制度,切实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充分发挥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重要作用。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2.完善预防腐败的党内法规。着眼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努力形成一整套有效的预防腐败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和廉政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防治腐败中的作用。

  3.完善查办腐败案件的党内法规。整合已有相关制度规定,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办理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腐败案件。

  4.完善纪律处分制度和党员申诉制度。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增补处分情形,细化相关规定,明确处分标准,统一违纪行为名称,提高纪律处分的规范化水平。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处理党员申诉工作规定》,明确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程序,畅通受处分党员申诉渠道,健全申诉办理机制,切实保障党员的申诉权利。

  5.完善处理检举、控告的制度。完善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检举、控告进行处理的程序规定,明确受理检举、控告的范围和方式,严格处理程序,对错告、误告、诬告行为予以明确界定,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行为,从制度上保护举报人、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6.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机构设置、职能任务和工作制度。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作用。完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纪律检查工作制度。

  七、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加快构建党内民主制度体系

  按照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抓紧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着力构建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切实推动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真正把民主集中制重大原则落到实处。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规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1.健全党员权利保障制度。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修改完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细化保障措施,明确保障程序,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强化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责任追究,更好地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2.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深化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落实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制定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实施办法,为党代会代表履职尽责提供制度保障。

  3.完善党内选举制度。适应党的建设新形势和发展党内民主需要,总结吸收近年来地方各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在选举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修改完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党内选举办法,严格选举程序,严明选举纪律,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规范差额提名、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扩大党员参与推荐候选人的途径,形成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程序和环境。

  4.完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研究制定地方党委决策程序规定,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提高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健全工委工作体制机制,对工委的设置、职责、工作制度等作出规定。

  5.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着眼于严格党内生活,总结吸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经验做法,抓紧修订《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6.完善党内基层民主制度。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增强党内生活透明度。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度,建立健全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党代会代表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等制度。

  7.完善政治纪律规定。着眼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纪律要求,完善监督机制和惩戒机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8.完善党委督促检查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党委督促检查工作规定》,完善党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督促检查工作职责,规范督促检查工作程序,增强督促检查工作效果,推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政令畅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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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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