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账“官赖”亟待问责机制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规定,要求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贷款、高消费、出入境,乃至行政审批,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
然而,对于作为特殊被执行人的“官赖”,上述措施均告无效。“普通老百姓不履行法律判决,都要受到惩罚。本该起表率作用的党政机关,若不能依法办事,守住法律底线,就更应受到问责和惩戒。”中山大学政务学院教授蔡立辉说。
由于缺乏问责、惩戒,主持“官赊”的官员该升迁的升迁、该退休的退休。继任官员不仅不理旧账,有的反而效仿、攀比,继续大胆赊账,导致“官赖”雪球越滚越大。
专家认为, “官赖”妨碍了司法公正、法治建设。治理“官赖”,首先要在源头上治理“官赊”,从狠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入手,遏制公款超标消费,推动财政预算法制化、精细化。人大代表要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深入审查每一项预算,杜绝寻租空间。对于已经产生的债务,除了司法机关秉公执行,上级监管部门也要督促“官赖”通过拍卖超标楼堂馆所、车辆等方式清偿,而不是一味向纳税人伸手。(新华网广州11月21日电 记者毛一竹 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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