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中组部:进一步从严审批退休后到企业任职

2013年10月31日09:3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0月30日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拟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任职)的,必须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单位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按规定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兼职(任职)。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解读——

进一步从严审批退休后到企业任职

从审批程序来看,《意见》虽基本重申了以往文件的有关规定,但却将适用范围从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扩展到了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的所有党政领导干部到各类企业兼任(担任)各种职务,进一步从严管理,加以规范。【详细】

相关链接

中组部:现职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

中组部: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不得领取报酬

中组部:兼职干部职务消费情况要报告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高雷、姚奕)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