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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政府不会推卸养老责任 以房养老只是试点性举措

魏铭言

2013年09月21日09:58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民政部:政府不会推卸养老责任 以房养老只是试点性举措

  ■ 焦点

  国务院:养老财政向农村倾斜

  在加速的老龄化进程中,我国农村的养老问题比城市更为严峻。民政部昨天公布,目前,农村老龄化水平平均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其中农村留守老人数量已近5000万。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坦言,农村养老服务存在着缺乏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失能无靠等突出问题。

  农村敬老院2/3是“黑户”

  农村养老问题随着城镇化和农民工潮更突显。早在去年年底,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就公开表示,农村家庭的空巢率已达到45%左右。青壮年进城打工,留守老人带领着留守儿童种田,我国农村的养老现状甚至不如过去。此外,农村敬老院多破旧、简陋、缺少医疗和专业化照料人员,能提供的服务与入住老人需求相去甚远,闲置床位多达47.5万张,利用率只有78%,没有发挥养老中心的作用;同时,大量敬老院没有登记注册,全国农村3万余家敬老院中只有1.1万家身份合法,高达三分之二的敬老院是“黑户”。

  集体土地可作养老基地

  针对上述问题,民政部昨天也公布了具体的解决办法。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提出的45项任务中有27项要求民政部限期牵头完成,其中包括多管齐下改善农村养老条件。

  首先,最实际的,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性资金应重点向农村倾斜,改善乡镇敬老院设施条件,增强护理功能,在集中供养农村五保老人基础上,向社会开放,接纳周边村镇的散居老人,适当收费,提高运营效益,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此外,民政部提出要拓宽农村养老资金渠道。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可以村委会为平台,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用于为老年人“团购”更便捷、丰富的养老服务。

  【北京情况】 集体土地收益助“养老”

  在大兴区长子营镇的养老院,是镇政府及辖属村委会用农村宅基地的集体收益修建的,这里除了环境优美、空气健康,还有专业的医疗护理资源,吸引了不少城市老年人入住。在向社会服务的同时,这家养老院还向本镇的农村老人,提供低价的日间照料和医疗康复、护理服务。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上述模式,农村初步尝试用集体土地的部分收益,用于为本地的农村老人提供更多的养老服务。他举例说,怀柔长城脚下的一些国际文化村,村民闲置的房子租给外国人,开起酒吧、旅馆,带动了当地的旅游产业,提高了村集体的经济收入,应该可以拿出一部分,帮助当地的老人获得更多的养老服务。

  “目前,房山、门头沟等区县的一些村镇,已有类似的尝试”,李红兵认为,随着农村留守、空巢老人增多,如果以村委会为纽带,老人将空置房屋或闲置的宅基地,委托村委会用于集中开发,获得的收益,可以用于建设、改善养老机构,改善基础设施,从而集中在一起享受养老服务,或获得更多养老资源,安心居家养老。

  李红兵介绍,北京即将出台的《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提到“以房助老”,对于农村来说,就是计划试点以村委会为单位,通过村民委托的集体土地开发收益,为老人换取更多的养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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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雷、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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