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26日08:4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四大原因形成债务
分析地方债务形成的原因,林双林认为,一是地方政府财力不足。1994年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权减弱,事权增加。2010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48.9%,财政支出占总财政支出的82.2%。依照法律,我国地方政府本级不允许有赤字,所以账面上每年都是平衡的。地方政府每年都靠巨额的财政转移支付填补收支缺口。但是,转移支付远远不能满足地方政府的支出需求。
二是不能量入为出。地方政府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手。对地方干部来说,经济增长快,政绩就突出,就可能被提拔。不少地方城市建设缺少长远规划,大拆大建,贪大求洋,寅吃卯粮。这样当年生产总值增长了,但财富未必积累多少。
三是土地财政越来越难。这些年来,许多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地方政府出售城市国有土地,获得财政收入,还从农民手中低价征买土地,高价向开发商出售,开发商将土地成本加到房价,转嫁给购房者。随着城市周边土地越来越少,土地财政难以持续。
四是地方政府对中央的依赖。我国地方财政赤字由中央政府弥补,有些地方政府总认为中央政府最终会救场,存在依赖心理,只管借,很少考虑偿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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