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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清晰,执行一致,香港平衡各方利益

热点解读·环球探“城管”③:“城管”管摊贩 惩处法庭断

2013年08月15日08:2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罚款、充公均由法官判定,去年无牌小贩定罪两万余宗

“如果贩管来查,那肯定是有人投诉。”曾被多次检控的蓝婶很坦然,“没办法,违法就是违法,只能等法官判。一般都是罚款,少则700元,多则上千元。”

截至2012年底,香港共有6000多个固定小贩摊位牌照、470个流动小贩牌照。2012年,持牌小贩被定罪的检控个案共有5256宗,无牌小贩被定罪的检控个案多达25234宗。

一般检控罪名主要包括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无牌摆卖、出售非牌照规定货品等。至于是否定罪、如何罚款、货物是否充公,就要待法庭审讯、法官判定。香港司法公正,对小贩和贩管一视同仁,判决前双方都可以呈明理据,再交由法官判断小贩是否构成控罪、如何量刑。各方对法官也十分信任。

由于蓝婶主要出售二手衣衫,出售量也少,所以充公货物损失还不算太严重。但对于不少小贩而言,一车货普普通通可能也要上万元,与罚款相比,充公货物的损失更大。

不同违规情况策略有别,执法出现对峙警方可介入协助

不同的违规情况,贩管有不同的执行策略。对于售卖禁售、限制出售食物或熟食的无牌小贩,小贩事务队会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在交通繁忙地点,以及因贩卖活动而经常被投诉的地方,小贩事务队会致力确保没有小贩贩卖。

在不影响食物及环境卫生的情况下,如持牌小贩和售卖非食物类干货的无牌小贩阻碍街道或招致投诉,小贩事务队会先发出口头警告。如口头警告无效,小贩事务队人员会按正常程序采取执法行动。

在执法过程中一旦遇上纠缠、对峙的情况,香港贩管就会寻求警方协助。食环署表示,去年小贩事务队向警方要求协助的情况有22次。

一般情况下,警方出动,小贩就只能配合执法,否则就有可能构成袭警罪,后果严重。根据香港《警队条例》,任何人袭击或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循简易程序定罪后,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靠沟通。食环署定期为各级小贩管理人员提供一系列的相关培训,包括投诉处理工作坊、廉洁诚信讲座等,以进一步加强小贩管理人员的沟通技巧和应变能力。 

如果小贩对贩管执法不满,香港也有各类投诉渠道申诉。食环署有内部审核制度,监察小贩事务队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是否违反纪律或行为不检。如接获投诉,署方有独立人员以客观和公正方式调查。

注重沟通,力求平衡城市卫生、市民安全及摊贩营生

蓝婶说,她是因为上了年纪找不到工作,又不够资格拿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如果有能力负担生活,没有人会想当小贩。

在食环署贩管执法下,无牌小贩生存空间越来越狭窄。过去20多年来,香港的无牌小贩数量由近6000人逐渐减少。截至2012年底,香港约有1690名无牌小贩。

记者了解到,流动小贩牌照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已经停发。香港特区政府现行政策仍是不签发新的流动小贩牌照,牌照也不设继承和转让安排,希望借着自然流失令流动小贩数目逐渐减少。

食环署表示,虽然街头贩卖能提供就业机会,给市民带来较廉价的商品,但也带来环境卫生、噪音滋扰、公共秩序上的问题。特区政府一贯的小贩管理政策,是在容许合法的小贩活动和提供合理的营商环境,与保持环境卫生、保障市民安全和免受滋扰之间取得平衡。

对于社会上对小贩的不同声音,食环署已在各小贩区成立小贩管理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持牌小贩代表、相关的区议员等。这一沟通平台,让食环署的地区人员可与上述人士讨论小贩区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事宜,同时鼓励档贩自律,采用良好的作业方式。(记者 葛瑜玮)

《 人民日报 》( 2013年08月15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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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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