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13日《检察日报》报道,日前,浙江省永嘉县新桥村安置房案在永嘉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村村委会原主任余乾寿被永嘉县检察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余乾寿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涉嫌受贿3399万余元,职务侵占199万余元。
“官不在大,有权则灵”?
一个小小的村官(芝麻官),怎能以3500万刷新村官腐败记录?在将近4年的腐败之路上,余乾寿是如何逃过监管的?
这些“芝麻官”级低官虽小,似官非官,但是他们却直接面对和管理着占全国总人口约9亿多的农民。因此,这一级村官是否清正廉洁,其影响非同小可。
近年来,村官腐败犯罪事实屡见报端,富村富贪、穷村穷贪,实在没有钱就贪污计划生育罚款和救济善款,这些小村官竟“修炼”成了大腐败。
随着中央惠农政策的落实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大量资金流入农村、大批项目在农村落户、大批工程在农村展开,相应地“村干部”的权力也越来越大,支配村级财物的随意性也越来越大,一些“村干部”在任职期间由于权力集中,形成“我说了算”的特权思想,随意支出村级资金、或借、或挪或挥霍、或拿公家钱做人情。
“一个支部一盏灯,一个干部一面旗”。如果我们身边的村干部个个模范,农民就相信党和政府;反之,身边的干部贪污腐败,他们就会对党和政府失去信心和希望。因此,村干部腐败堕落不治理,农村社会难和谐;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高发态势不遏制,社会主义新农村难建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提高村干部的素质,采取切实措施铲除“村干部”堕落腐败的根源,应当引起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首先是把好村干部选举关。要严格按程序进行村干部换届,选准选好接班人,严厉打击贿选行为,确保选民的真实意图。对那些欺压百姓,为非作歹形成的土围子团伙一定要坚决打掉。真正把理论知识好,思想素质高,有能力的人选到村班子上来。
其次是要把好提高村干部素质关。要建立健全培训教育机制,对农村干部的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可通过举办法律培训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通过举办业务技能培训班,帮助农村财会人员掌握会计知识和财务制度的专项技能,切实加强民主理财,建设和培养一支德才兼备农村干部队伍。、
再次是要切实打破村干部“终身制”。在法规上要对村官主要负责人的任期加以限制,以避免长期在位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对那些跑官要官,花钱买官,官迷心窍投机钻营的人,一定要高度警惕,不得使用。
同时,还要应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村官贪污腐败问题。该公开的不得暗箱操作,对腐败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并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大大减少小村官大腐败问题的发生,让“官不在大,有权则灵”的说法不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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