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专题报道>>中央国家机关“我与十八大”主题征文选登>>最高人民检察院

尚法先行,做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 张军
2013年07月29日14:4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原标题:尚法先行,做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三、立足本职,以扎实的工作将十八大精神落实到法治实践中

社会主义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作为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我们的命运与中国法治事业息息相关,因此,我们更要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新期待,勇于担当司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新使命,将十八大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切实践行法治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添砖加瓦。

一是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提高推进法治进程的自觉性。法治是目前人类社会探索出的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最合理、最有效的模式。作为法律人,更应当将法治意识融入我们的血液,使之成为我们的行为准则和行动指南,不折不扣地执行好法律赋予我们神圣的职责,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宪法至上、法律至上的理念。法律至上是法治的核心理念,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法律只有具有权威,被公众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和执行。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积极树立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我们每个检察人都必须自觉培养对法律的信仰,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做学法用法、执法守法的表率。如此,才能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

二是进一步提升公正意识,维护司法权威。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精髓,也是法治建设的核心环节。我们每一个司法人员应当按照立法的精神和原则公正地适用法律,向社会展示法律的理性价值,让司法在社会治理结构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机关严格司法、秉公断案的司法作风,通过惩恶扬善、扶危济困维护司法权威。作为一名检察官,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就是维护司法权威的必然要求、自觉体现。因此,在工作中,我们一方面要严格根据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权,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另一方面在监督范围、监督手段、监督效力等方面,也要受到法律规范的制约,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检察职能,率先维护法治的权威,做崇尚法治,信仰法治的排头兵。

三是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理念、维护司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和理想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仅仅是指立法上的平等,更意味着、更主要体现在法律适用上的平等。只有将法律上的平等落实到现实生活中,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才是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的公平正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执法办案中,要树立和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检察人员既要在自身执法办案中维护司法公正,又要通过法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有悖于这一理念的其他执法行为,确保法律适用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以维护和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

四是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建设和司法公正的实现主要靠人,特别是身处法治大潮中的法律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一员,我们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一方面要注重监督能力的建设,增强监督实效,强化对人权的司法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强理性、平和、公正、文明和规范执法的能力建设,重在解决执法不公正、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此,一要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注重从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责任入手,以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为重点,健全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检察业务考评规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规范,确保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二要强化监督,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完善监督程序和手段,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的职能;三要突出重点,把诉讼领域的司法和执法行为作为监督重点,有效地遏制司法腐败、司法不公,保障国家权力特别是司法权力依法有序运行,不断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如此,才能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司法活动,确保司法公正,在实际工作中切实体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 

(责编:高雷、权娟)


相关专题
· 中央国家机关“我与十八大”主题征文选登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