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尚法先行,做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六)更加注重依法管理,将法治作为保障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报告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础上,把“法治保障”纳入到社会管理体制中来,将社会管理创新纳入法治化轨道,形成社会管理的权限、程序、方法的法治化,用制度常态化建设促进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这既表现出党在社会管理这个问题上依法治国的决心,也是近年司法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
二、深刻领会报告内涵、充分认识法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意义和地位
通过对报告的学习、讨论,我们深刻地感受到,法治在党的执政和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和地位愈发凸显,我们党对宪法、法律精神的恪守和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迫切希望,充分认识法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意义和地位。
第一,充分认识到法治在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理念中的重要地位。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是对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法治建设,特别是十六大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新经验的深刻总结。党的领导体现了科学执政的内在要求,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了民主执政的重要特征,依法治国体现了依法执政的基本方略。特别引入注目的是,报告在阐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时第一次将法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将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法治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地位。
第二,充分认识到法治在党和国家发展改革稳定工作大局中的基础性作用。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党的报告第一次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深度,在“发展改革稳定”大局工作中对领导干部能力建设提出的重要要求,充分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突出强调法治才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根本途径。
第三,充分认识到法治在保障党实现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作用。报告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不仅是对现实经验和历史教训的郑重重申,也是对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基本要求,这对于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权力制约和平衡,保障依法执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四,充分认识到法治在社会管理、日常生活中的关键作用。以前谈社会管理,没有创新意识,或者谈到创新,没有谈到依法,而现在,提出了要有法治保障,这是法治思维在报告中的又一体现,更是法治在社会管理中职能作用的体现。报告提出,法治不仅只是社会治理的工具,更要成为每一个党员干部、每个公民的思维模式,提高各级政府和全体民众法治意识,提高法治在治理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中国走向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
第五,充分认识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深化”司法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司法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次报告使用‘进一步深化’的提法,表明对司法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表明司法改革工作在今后一段时间仍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切司法改革都离不开“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公正和依法独立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两者不可或缺,从对内角度看,依法独立是一种工作机制上的独立,要建立充分发挥司法人员职能作用的机制,逐步消除与司法性质不相吻合的行政化管理倾向。从对外角度看,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