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吕绍刚
2013年07月19日08:3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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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12年推行裁判文书简化改革后,深圳法院近日启动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改革,全市约有2/3的案件被纳入了审理“快车道”,最快可一天审完。专家称这是对我国小额诉讼制度的有益探索。
标的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简易民商事案件,交由专门设立的速裁庭集中审理,使简单案件快审,复杂、疑难案件精细审成为可能。
缓解案多人少矛盾,速裁机制改革顺势推出
数据显示,近年来深圳市各级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数量在20万件左右,其中民商事案件约占案件总量的80%。
而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下的简易案件,约占一审民商事案件总量的80%左右。除部分疑难复杂及需公告送达的案件外,一审民商事简易案件的比例仍然高达60%—70%。
据介绍,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用于“简单民事案件”的小额诉讼制度,要求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但能够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非常有限。
“现行的简易程序虽然相比于普通程序有所简化,但仍不够快速便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毅敏介绍说,有必要将占一审民商事案件总量2/3的简易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建立专门的处理机制,从整体上提高办案质量。
深圳中院院长霍敏表示,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纠纷多发高发,有限的司法资源与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在速裁机制改革下,大量简易民商事案件仅需配备较少司法资源,而比重较小的疑难复杂案件则可配备较多的司法资源。这样可以使法院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更科学合理的安排,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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