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修建豪华办公楼。其中村民入股251万元,缺口资金当地正在筹划。当地政府解释称,网络上所指的“豪华办公楼”是社区服务中心,包括政务大厅、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及社区活动场所等,并非单独为社区干部办公的办公楼。至于资金来源,确有部分村民筹集,但这是基层自治的尝试,符合相关规定,并将全程接受监督。(据华西都市报)
先不说办公楼是不是如网友所爆料的豪华与否,村民入股一事就值得我们探究一番,社区服务中心作为为社区群众服务的相关机构,属于城镇居民自治组织,而且很多服务中心都带有一点盈利性质。但其工作往往与政府有所关联,且工作人员基本为社区居民选举产生,部分社区工作人员由政府发放生活补贴,所以它不属于事业单位,是政府出资购买的各项服务,方便为城镇居民服务。既然,社区服务中心可以带有一定的盈利性质,那么村民入股一事被炒得沸沸扬扬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
当然笔者的认知还是较为片面的。我们可以在吸收网上的大量信息的同时,多一些事件背后的冷思考,当地政府已经给出“是村民们自愿”,“基层自治尝试”等等解释,我们何不抱着姑且让其试试看,是否真能做到更好地为群众所服务,毕竟,我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都是为人民服务。不得不承认,现在通讯日益发达的今天,网络上的消息铺天盖地,我们足不出户就能尽知天下事,但是“全信书不如无书”的故事更是教导我们,凡事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的看待问题,不能一拍脑门就下结论,“三人成虎”给我们的教训数不胜数。
当前全社会都在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机制,“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更是写在了十八大报告中,成为十八大精神的一部分。我们在冷静之余,是不是也能够把宝轮镇修建社区服务中心的这种模式当做是一种新的形式呢?面对网友的质疑,我想相关部门应该重点做好“监督”两字,将资金账目、工程质量、服务水平办理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将公共设施的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给群众交付出一个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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