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岗位
(一)招聘条件
1、需具备“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岗位的1-3项招聘条件;
2、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3、现在海外工作;
4、如申报成功,在我校连续工作三年,每年时间不少于2个月。
(二)提供待遇
1、提供良好的实验和办公场所,配备科研助手、组建学术梯队并根据入选者的具体科研活动充足的科研建设经费;
2、提供公寓住房一套,供专家回校工作期间居住;
3、提供聘期内2万元/月岗位津贴(含国家一次性补助);
4、报销回校工作时的往返机票(经济舱)和旅费;
三、“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国内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5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4、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5、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6、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7、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
(二)提供待遇
1、提供良好的实验和办公场所,配备科研助手、组建学术梯队并提供科研经费200万元(含国家科研补助经费);
2、除正常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学校提供入选者每年20万元岗位津贴(含国家一次性补助,聘期内不再重复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
3、提供50万元购房补贴与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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