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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拿首付就过户  七成房款无着落

热点解读·调查:房产“丢失”,谁该负责?

记者  智春丽  白之羽

2013年03月27日08:3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张芳曼制图

很多城市刚刚经历过二手房过户高峰,近日一条微博在网上疯转:北京市酒仙桥、望京地区有多名房主在“我爱我家”房产中介出售房屋时,被同一个神秘买家以他人名义买走。然而,付了三成房款,房子过户办理了巨额抵押贷款之后,买主便人间蒸发。

找的是正规中介,怎么还会出问题?没拿到全款,怎么就同意过户了?曾信誓旦旦保证交易没问题的中介不愿承担责任,这些房主该怎么办?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丢失”的房产背后,疑点重重。

信中介“担保”先过户,七成房款无下文

3月25日,微博上以“大傻瓜联盟”为名发帖的马先生,在已经不属于自己的家中向记者讲述了卖房遭遇。

去年11月底,马先生通过我爱我家房产中介酒仙桥晶都国际店,将自家一套147平方米的房子以360万元的价格卖给一名姓张的女子。张某提出,自己没有购房资格,要以自己亲戚的名义买房。由于手头现金不够,先付30%首付款后把房子过户,再去银行办理抵押,60个工作日内付清尾款。

“我当时不同意,钱没付清,谁敢把房子过户?”马先生说。可是,中介极力劝他,说张某已经用这种方式买了很多套房子,肯定没有问题。并且提出,可以和我爱我家旗下的投资担保公司签订一份“担保合同”,如果出了问题,由他们负责。

签了合同马先生放心了,拿到108万元首付款后,办理了过户。

2月16日是约定的还款日期。马先生不断联系张某,对方一直不接听电话;去找中介,中介给的两个电话还是打不通。70%的尾款,就这样没了下文。

马先生在向中介总部投诉的时候了解到,有同样遭遇的,不止自己一人——周边至少7名房主的9套房产,都是在去年11月到12月,通过我爱我家晶都国际店和望京网络1号店,以这种流程卖给了张某,都没有拿到尾款。

更令这些卖房人担心的是:合同上的买房人,他们至今没有见过,合同签字都是由张某签在“代理人”一栏。马先生说,合同上的买房人填的是王某,身份信息显示是北京市顺义区城郊的农民。有同样遭遇的赵女士和王先生说,他们房子买主的通讯地址也在顺义城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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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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