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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副主任:不能苛求百姓“不许上网瞎说”

2013年03月16日10:19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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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振川:建议探索户口递进制

从公安系统到人大机关,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振川在角色转换之中对“法律”有了更深层次的感悟。“在保障你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尊重他的权利。”对于网上爆出的一系列热点事件,脱下警服的马振川(见图)依旧耿直,他强调无论是检举还是查处,都须依法进行,切不可因舆论影响大就仓促处理。

>>>谈角色转换

政府须依法履职行权

记者:您干了数十年的公安,当了三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现在又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对三种角色转换,您有什么感悟和体会?

马振川:转换跨度挺大,工作环境、工作节奏、工作内容全都不一样。在人大工作也好,当人大代表也好,不能提笼架鸟、无所事事,要主动议大事,努力履行人大职责,履行人民代表的职责。

天下大事,匹夫有责。“十八大”提出尊重宪法,提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对此,作为拥有立法、监督两大职能的人大应该有所呼应。

记者:结合您的工作经历,能否具体地谈一谈?

马振川:我在公安系统干了大半辈子,以前执法时更多强调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现在回过头去反思,以前在主动保护这些权利的同时,有没有忽略对其他一些公民权利的尊重?“阶级斗争为纲”年代一度只有“好人”和“坏人”之分,今天到了“公民”时代,怎么更好地保护保障公民权利?行政执法、行政职责怎么兼顾?是一个重大的问题。

记者:前几天网上爆出南方某城市城管在清理流动商贩时,当着孩子的面掐住摆摊的妈妈喉咙,这件事引发热议。

马振川:这动作跟打人肯定不是一回事,但在法律意义上就是侵权了。维护社会治安、公共秩序,这是政府部门法定的行政责任,可有时难免顾此失彼。比如你丢东西了公安去抓他,可能保障了你的权利,某种程度上就忽略了他的权利。现在结合人大工作,我能够更高一层地、更完整地表述履行法定责任——保障你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尊重他的权利。

记者:作为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如何履职呢?

马振川:既然是人大代表,就要有代表性。得关注社会关注热点。比如我熟悉的领域是执法,站在人民代表的角度,我建议检察院把司法监督的范围往公安延伸。这不是我个人的意见,我的依据是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刑诉法对公安侦查办案做了很多具体规定,检察院的监督要跟上。

记者:说到监督,您认为人大应该如何行使监督权?

马振川:2011年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宣告建成,现在更应该强调执法环境。现在一些事件经过媒体报道,造成很大影响之后,有关方面才出面表态、加紧处理。这些影响巨大的个案是怎么发生的?人大要监督宪法的执行。北京市人大已经从监督个案跳出来,这是进步;再从监督具体部门执法,到监督宪法执行,又是一个提升。

(责编:王新玲、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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