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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副主任:不能苛求百姓“不许上网瞎说”

2013年03月16日10:19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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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网络反腐

检举和查处都要依法进行

记者:去年网络反腐特别轰轰烈烈,相继揪出“表哥”、“房姐”,不知道您是否关注了?

马振川:我也看到了这些报道。反腐,无论是举报还是查处,都要还原到法律制度上来解决。一方面,群众举报,你要查,但切不能因为反响一强烈,马上就先给“办了”。要按法定程序办。

另一方面,老百姓跟谁检举都行,不能苛求老百姓“不许上网瞎说”。宪法赋予公民有言论自由权。对于网络举报应该引导:你可以检举张三、李四,因为言论是自由的,但说话要负责,要尊重被检举人的人格、人权,得有事实和证据。既然敢在网上说,就应该去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实名举报。检举也要依法定程序。

比如热炒的房姐、房叔,大家只是单纯关注房子的套数,忽略了房产来源是否合法。龚爱爱到底是不是公务员?她有没有贪污受贿,是不是不义之财?要按法定程序回应,不能就房子说房子。

无论是检举还是查处,都要沿着法治轨道走。

记者:您认为看网络反腐的效果如何?

马振川:网络反腐容易在揪出问题的同时,侵害其他方面的权益。要引导网络反腐,根本还在于尊重宪法保障人权。

记者:现在对于公职人员廉洁守法方面的法律、制度、规章、办法很多,是不是还欠缺一个大的、统领的法?

马振川:现在法律应该够用,关键是执法不到位。《刑法》里,对渎职、贪污等职务犯罪有专章表述,罪名清晰、情节清楚。老百姓为什么去网上反腐啊,不就是因为现实举报效果不佳、没人管吗?

(责编:王新玲、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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