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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 中央编办负责人答人民日报新华社记者问

2013年03月11日07:1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问: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组织、政府与个人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该由市场发挥作用的应交给市场,上项目、做投资应更多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目前,市场准入和就业门槛较高,企业和个人办事难、成本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

  为从体制机制上最大限度给各类市场主体松绑,充分激发企业和个人创业积极性,这次改革提出:一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二是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三是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国务院部门依法制定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四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五是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对按照现行规定需要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同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活力和秩序历来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向市场、企业和个人放权的同时,政府应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的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是一种事前监管手段,意味着政府责任前移,其效果如何取决于审批后对当事人及其活动的监管力度,监管不到位,再多审批也难以维护好秩序。实践表明,一打审批抵不上一项实实在在的监管。对政府来说,加强事后监管远比审批的要求高、责任大。减少行政审批后,政府应把更多精力转移到事后监管上来,及时发现、有效制止、有力惩处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对投资活动,应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

  问:在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让人民群众依法通过社会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目前,我国社会组织既培育发展不足,又规范管理不够。主要是,成立社会组织的门槛过高,社会组织未经登记开展活动较为普遍,一些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明显,现行管理制度不适应社会组织规范发展需要。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这次提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一是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以改变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化倾向,增强其自主性和活力。

  二是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等社会组织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代表机构,在申请登记前,仍需要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三是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改革后,民政部门需要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并对社会组织是否依照章程等开展活动进行监管,其他部门如公安、税收、金融等部门,需要依照各专项法律法规对社会组织相关活动进行监管,形成对社会组织人员、活动、资金等的完整监管链条,提高监管效能。对社会组织从事违法活动的,严格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在推进向地方放权、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权责划分总体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但也存在国务院部门管得过多过细问题,既管不了管不好,又不利于地方因地制宜主动开展工作。为更好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这次改革提出:

  一是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对已列入国家有关规划需要审批的项目,除特定情况和需要总量控制的外,在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减少审批后,一律由地方政府审批;对国家扶持地方的一些项目,国务院部门只确定投资方向、原则和标准,具体由地方政府安排。

  二是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一律下放地方。

  三是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大幅度减少、合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将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下放地方,为地方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财力保障。

  改革后,地方政府需要增强大局意识,更好地肩负起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的责任。国务院部门需要建立有效的制度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避免发生“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问题。

  问:在进一步理顺国务院部门职责关系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目前国务院部门职责分工不尽合理,存在不少职责交叉、资源分散问题,有的长期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行政效率和政府权威。为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最大限度地整合分散在国务院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这次改革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整合重点:

  一是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分别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

  二是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解决这些机构过于分散、活力不强的问题。

  三是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的资源。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 

  对其他职责交叉、分散问题,也要求按照上述原则整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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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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