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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 中央编办负责人答人民日报新华社记者问

2013年03月11日07:1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问: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总的考虑是什么?

  答:国务院机构改革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止步不前,需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探索,稳中求进。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一方面,充分利用当前各种有利条件,对一些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事关社会体制机制建设,而且有广泛共识、条件比较成熟的,坚定地推进改革。像铁路政企分开、调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等方面,就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另一方面,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特别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维护社会稳定任务依然繁重的实际情况,保持国务院机构的总体相对稳定。对有些长期存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通过职能调整解决,或适时通过必要的机构调整解决。

  问: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举足轻重。上一轮改革组建交通运输部,在加快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迈出重要步伐,同时保留铁道部,强调要继续推进改革。近些年,铁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保障了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和人民生产生活需要,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政企不分、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衔接不畅等。社会各界对铁路改革呼声很高,有关方对铁路改革已研究酝酿多年,铁路改革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

  这次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这项改革主要有三点考虑:

  一是通过改革,有利于形成政府依法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社会广泛参与的铁路发展新格局。中国铁路总公司成为市场主体,可以落实经营自主权,促进企业内部改革,提高发展内生动力,增强铁路发展后劲,推动铁路建设和运营健康可持续发展。改革后,中国铁路总公司继续保留全路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继续承担相关专运、特运任务,不改变现行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机制,不改变现有铁路生产运营体系,这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国铁路的优势。

  二是通过改革,明确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国家铁路局的安全监管责任,有利于厘清企业和政府角色,有利于从体制上保障铁路运营秩序和安全。

  三是通过改革,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由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可以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动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和有机衔接,优化布局结构,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大交通格局。

  考虑到铁路仍处于建设发展重要时期,同时承担很多公益性任务,改革后,国家将继续支持铁路建设发展,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运价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公益性线路和运输补贴机制。同时,继续深化铁路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服务。

  问: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哪些考虑?

  答:从体制机制上加强社会建设,是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消除制约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需要不失时机地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管理体制改革,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计划生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近年来,医疗卫生事业取得显著成绩。但目前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资源分散、重复建设的问题日益突出。计生部门从中央直至乡镇的服务体系,开展生殖健康、母婴保健等医疗服务,与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内容相同。同时,在新的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需要在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基础上更加注重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也需要不断提高。

  为更好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加强医疗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健康水平,这次改革,将卫生部的职责、人口计生委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时,将人口计生委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

  改革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继续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需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合理设置相关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这项工作得到加强。地方各级政府需要继续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问:这次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哪些考虑?

  答:食品药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特别是近年来采取了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同时也要看到,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关注。食品安全目前实行分段监管体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生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流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消费。实践证明,监管部门越多,监管边界模糊地带就越多,既存在重复监管,又存在监管盲点,难以做到无缝衔接,监管责任难以落实。多个部门监管,监管资源分散,每个部门力量都显薄弱,资源综合利用率不高,整体执法效能不高。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更高要求,药品监督管理能力也需要加强。因此,需要下决心改革现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这样改革,执法模式由多头变为集中,强化和落实了监管责任,有利于实现全程无缝监管,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整体效能。

  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需要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形成队伍集中、装备集中,广覆盖、专业化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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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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