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源头治腐,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在基本建成以“八大子体系、三十项机制”为指标要素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抓紧制定我省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并抓好宣传教育,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做到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设计合理、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社会氛围。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立足抓小抓早抓预防,搞好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试点,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创作推出一批廉政文化精品,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培育和树立一批富有特色的廉政文化示范点。将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大、中、小学设立相关课程,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家庭,使廉洁价值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作用,扩大教育覆盖面。构建分层级、网格化的网络舆情收集平台,做好涉赣涉腐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
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委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突出巡视工作重点,改进巡视工作方式,加强巡视成果运用。强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探索加强纪委(纪检组)对同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和办法。健全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协调互动机制,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入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强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民声通道”和“省(市)长信箱”、“纪委书记信箱”、“行政投诉信箱”的作用,畅通群众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各级领导干部要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做人做事要经得起检查检验。
深入推进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重点抓好全省网上审批系统的规范使用,把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纳入网上审批系统;抓好全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实现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网上进行,完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抓好全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设,逐步将各类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纳入网上运行;抓好基层政务公开与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加强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抓好全省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建设和运用,督促各部门建立完善与本部门电子政务系统相对应的电子监察系统,并接入全省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有关部门应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事项必须无条件进入,杜绝多头受理、体外循环现象。
进一步削减、调整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的监管,着力解决审批效率低的问题;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对司法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执法。
五、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省纪委常委会要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从严要求、率先垂范,带头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观念,保持党性纯洁;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完成中央纪委和省委赋予的任务,做党的忠诚卫士;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群众的贴心人;带头深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律,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中央和省委要求做到的首先做到,中央和省委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做。我们真诚欢迎各级党组织和全省人民群众、新闻舆论进行监督。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机关党建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利用我省红色和廉政教育资源,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支持筹建瑞金廉政干部学院。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强干部多岗位、多渠道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和规范省党群部门和省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推进高校和省属国有企业、金融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着力规范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县级纪工委、监察分局规范性建设意见。严把干部入口关,探索解决空编缺人问题。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
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完善回避、保密制度。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秘密。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形势和任务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一思想,满怀激情,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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