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党报早读>>热点·视点·观点

是文物?是矿产?还是一根无主的木头?

深阅读:乌木之争 纠缠不清

记者  张  文  叶  琦

2013年02月19日08:2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制图:张芳曼 史鹏飞

核心阅读

“家有乌木半方,胜过财宝一箱。”近段时间以来,各地多次发生乌木权属之争,是文物、无主物还是矿产资源?专家认为,处置乌木目前尚无法律依据,应进行规范。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2月至今,一年时间内,四川省内被媒体报道的较有影响的乌木出土或权属争议事件便有8起,安徽省1起。“乌木之争”一时间成为四川、安徽甚至全国的一个热门话题。

各地处置不尽相同

在多起事件中,“彭州天价乌木案”受人关注。此案中,当事人吴高亮坚称是在自家承包地里发现了乌木,主张对乌木的所有权。吴高亮认为,应该比照探矿的相关规定,在自己缴纳相应的税费后,乌木应归自己所有。而当地镇政府则主张在公共河道发现,所以“乌木国有”。吴高亮于2012年7月26日提起诉讼,至今仍未判决。

另一起获得妥善解决的乌木权属之争也引起关注。2012年12月,四川达州市渠县永东村几位村民在当地河道挖到一根乌木,并争抢权属。最终,该乌木卖了4万元,2万元上交集体,其余分给挖出乌木和看守乌木的几名村民。

四川成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张擎介绍,乌木由于其一般浑身乌黑而得名。2000年至4万年前,一些埋入淤泥中的树木,在缺氧、高压状态和细菌等微生物的作用下,经过漫长的炭化过程形成乌木。因此,乌木具有“植物木乃伊”的名号。

“早期发掘的乌木主要分布在四川4条大江及其支流区域,现在在广东、广西、湖南、安徽安庆沿江地区等均有为数不少的发掘发现。”张擎告诉记者,乌木形成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转化为乌木的树木必须有香味,能天然防腐;第二,该树木必须迅速埋入地下,与空气隔绝而完成转变。

安徽安庆也是乌木出产地之一。记者在位于安庆市大观区的袁江村看到,村里显眼处堆着好几十根硕大的黑木。这些形态各异的黑木,如同被火烧过,但相比木炭,它依然保有树皮和坚硬树干。

大观区常务副区长张黎明介绍,2010年的3、4月份,长江安庆段水流量较大,冲走河床浮沙,更多古树露出原形,村民们逐渐打捞出100多棵。2011年6月,被鉴定为乌木。得知消息后,当地政府第一时间在袁江村中圈出空地进行集中管理和保护,禁止任何个人交易。

“村里派专人看管,121根木材除一部分被博物馆运走外,其他都在。”袁江村党支部书记叶苗介绍说,这两年有不少商人想购买,都被村里拒绝了,去年还引发了权属之争。

下一页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相关专题
· 热点·视点·观点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