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自治区成功举办了世界草原与草地大会、国际那达慕大会等重大活动,积极参与上海世界博览会,圆满完成了北京奥运会、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典和党的十八大各项保障任务,成功处置了奶粉事件和由锡盟两起刑事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争取国务院出台了支持内蒙古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些都极大地增强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刚刚过去的2012年,我们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力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经济继续平稳较快增长,经济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民生工作力度继续加大,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经济社会呈现又好又快发展局面。全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17%,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10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4%,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46%,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1%,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左右。在区内外形势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也为本届政府工作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五年的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推动内蒙古科学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必须始终立足于欠发达的基本区情,在全球化视野和全国大局中谋划发展,创造性地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到工作的各方面,积极探索和完善符合自治区实际的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努力做到稳中求进、好中求快,把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势头长期保持下去;必须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统筹经济社会、区域、城乡、产业协调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必须把以人为本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始终坚持富民与强区并重、富民优先,通过扎实工作,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使改革发展成果充分惠及各族群众;必须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不断提高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水平,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有机统一,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必须坚持改革开放,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拓展发展空间,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必须倍加珍惜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之路,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必须高度重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与破坏,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自治区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各方面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区各族人民,向所有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贡献的同志们,向关心和支持内蒙古工作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尽管我区经济实力有了较大提升,但欠发达的基本区情没有根本改变,发展不足仍是主要矛盾,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一是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单一,初级产品比重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不高。新兴产业发育不足,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力不强,地区发展差距还比较大,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县域经济发展不足,城乡发展差距仍在扩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任务繁重。三是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严重。高等级出区公路、快速铁路专线、能源外送通道建设仍然滞后,货物外运、电力输出能力严重不足。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资源保障能力不强。四是民生和社会建设比较薄弱。城乡居民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低收入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高,社会建设和管理还需加强。五是生态保护建设任务艰巨。生态恶化趋势虽然趋缓,但生态环境仍十分脆弱。部分产业能耗、水耗和污染排放较高,环境保护压力还很大。六是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此外,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侈浪费和消极腐败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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