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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推进高校社科协同创新

2012年12月28日09:50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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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

  北京大学副校长 刘 伟

  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了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2011计划”正是响应国家战略、构建国家创新体系、深化体制改革、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的重大战略举措。

  学科的不同特点决定了不同学科协同创新的方式将有所不同。理工医科的研究目标是解决自然科学和技术上的难题,其协同创新点主要在于多主体的联合攻关,通过有效的团队协作和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开展高精尖的科学研究,实现重要科学发现和重大技术突破。

  人文社会科学以人类的精神世界和人类社会为研究对象,以净化人类精神、促进社会发展为指归。因此,它首先是解决社会问题,并提供价值体系,提高个人乃至民族的文化素质、文化品格。这种学科属性决定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主体首先要依赖于学者个体的思想创造和学术传承,更重要的在于依赖社会发展所提出的问题和提供的历史条件,其成果复杂多样,难以绝对地衡量,因此人文社会科学更容易受到体制壁垒的束缚和伤害。人文学科没有直接的功利性,但不等于说它没有用。人类所有的重大创新和社会变革,包括技术创新和产业革命、制度变迁等,都是以人文社科理论的重大创新为前提的,同时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功用在于教化和培养人。

  人才、学科、科研是大学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才培养是根本出发点,学科建设是基本任务,科学研究是研究型大学的重要体现。人文社会科学的协同创新必然要将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能力提升有机结合,紧紧抓住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合理的学科布局,注重营造宽松自由的学术氛围和建立灵活有效的体制机制,并推动其研究成果为现实决策提供高水平的学理依据。

  北京大学当前正处于第三次历史性跨越的重要阶段。实施“2011计划”正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北大改革创新、集成聚焦、实现跨越的关键机遇。我们要借此打破体制壁垒,做好顶层设计。为此,北京大学制定了《北京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管理办法》,并在培育期间给予相应支持。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已经逐步在五个领域牵头开展了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工作,其中“世界文明与区域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已经正式成立。同时北大也参与组建了若干个由其他高校牵头的协同创新中心。

  推进司法文明协同创新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张保生

  党的十八大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出发,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了部署。司法是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的最后一道防线。进入新世纪之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供给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

  司法文明领域的协同创新,首先是明确任务,其次是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承担着五大任务:探索科学的司法理论、建构先进的司法制度、促进公正的司法运作、造就卓越的司法精英、培育理性的司法文化。

  在资源整合方面,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依托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的法学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整合了3个教育部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7个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在中心的136位研究人员中,三所协同高校专职人员111人,国内其他协同单位兼职人员14人,外国专家11人。中心资源汇聚了包括办公用房、仪器设备、图书期刊等大批研究资源,并将与德方合作在马普所建立“中国法律研究中心”,在洛桑大学建立一个“中国证据科学联合研究中心”,在马里兰州法医局建立“中美科学证据和专家证人制度联合研究中心”。

  司法文明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传统的个体、分散、封闭的书斋式研究是无法完成的,必须打破学校之间、学校与司法机关的壁垒,开展跨高校、跨学科、跨部门、跨国界的协同创新。我们的改革措施包括:以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研究生培养为纽带,组建跨高校、跨部门的司法文明人才队伍。以本科生司法文明相关课程为纽带,组建司法文明国际人才队伍,开发司法文明全英文系列课程。在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领导下,以中心主任联席会议为执行机构,以轮值主任为年度执行责任人并组成联合秘书处。学校将协同创新中心作为体制改革“特区”,在科研计划、科研考核、科研奖励和科研评价乃至薪酬分配等方面制定了配套性的改革措施;在中心人员编制、建设经费投入、经费使用自主权、人才培养计划等方面都给予了特殊的政策。

(责编:吴思瑶(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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