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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在接受本报独家专访时认为,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必须建设“海洋强国”

观点:经略海洋 以海强国

记者 余建斌

2012年12月17日08:3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全面、准确、深刻地了解海洋,发展壮大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生态文明

记者:建设海洋强国,当前我国应当从哪些方面着手?

刘赐贵: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中国特色海洋强国的内涵应该包括认知海洋、利用海洋、生态海洋、管控海洋、和谐海洋等五个方面。

探索认知海洋是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先决条件。只有全面、准确、深刻地了解海洋,掌握海洋的运动规律,才能为建设海洋强国提供坚实的科学依据。认知海洋,需要我们强化海洋科学研究、强化海洋专门人才的培养、强化全民族的海洋意识。

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海洋,发展壮大海洋经济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海洋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我们要强化规划和区划的引领作用,坚持陆海统筹,优化海洋开发的空间布局。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提高海洋开发利用水平。例如,推动传统海洋产业改造升级,着力突破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海水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

美丽中国离不开美丽海洋,海洋生态文明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提出要坚持“五个用海”的总体要求,即:坚持规划用海,坚持集约用海,坚持生态用海,坚持科技用海,坚持依法用海。

综合管控海洋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保障,和谐海洋是我们也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记者:当前,海洋权益维护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管控海洋在建设海洋强国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刘赐贵:当前,世界沿海国家都纷纷制定或调整海洋发展战略,加快海上力量建设并采取一系列先发制人的行动,加强对海洋的有效控制和对他国的战略钳制。有的大国凭借其海上优势,实施战略围堵。全球范围的“蓝色圈地”运动影响着我国未来的生存发展空间。 

综合管控海洋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保障。除了要有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海上防卫力量外,还应形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中央与地方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协调的管控格局,要做好三方面工作,要完善海洋法律法规,要强化海洋综合管理,要提高海洋维权执法能力。

我认为,我们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海洋行政管理体制和海上执法体制建设,统筹对内行政执法和对外维权执法,为建设海洋强国提供组织机构保障。

在提高海洋维权执法能力方面,我们要强化对我国管辖海域的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完善海监、军方、外交三位一体的海上维权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稳步推进西沙、中沙、南沙等重点岛礁的建设;保障海上通道航行安全,为维护和拓展我国海外利益提供安全保障;深入开展海洋维权法理和对策研究;不断提升维权执法基地和执法装备的现代化水平,继续推进极地破冰船、大洋科考船和海监船的建造。

实际上,海洋强国的其中一个内涵——“和谐海洋”,毫无疑问是我们也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虽然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任务十分艰巨,但我们将持续致力于让海洋成为沿海国家的合作之海、友谊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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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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