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3日08:3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中国 倡导者 践行者
赵少华
多样性不仅是世界文化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维护和促进世界文化多样性是大多数国家的共同愿望。文化多样性原则被提升到国际社会应该遵守的伦理道德高度。中国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倡导者、践行者。中国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发挥了文化大国的建设性作用。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世界文化多样化持续推进,保持国际形势总体稳定具备更多有利条件。我国主张在国际关系中弘扬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精神,共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我理解,包容互鉴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要尊重、保护和促进世界文化的多样性。
多样性是世界文化的基本特征。当今世界,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500多个民族,6000多种语言。这些不同民族、不同历史文化背景的人民,共同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世界。正是由于不同文明之间持续开展对话、交流,才融合汇成人类文明奔流不息的长河。多样性不仅是世界文化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文化多样性的意义更加凸显。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交锋与交融丰富了世界多样文化的形式和内涵,促进了人类文明历史的进步与发展,增进了国家间、民族间关系和友谊。维护和促进世界文化多样性是大多数国家的共同愿望。
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在快速融合的世界文化潮流中,文化多样性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国际上政治、经济的激烈竞争,各个国家都在努力维护自己的文化特性,维系自己的文化根脉,国际社会促进文化多样性的努力一刻也未有停歇。1995年,世界文化发展报告《我们创造力的多样性》问世,肯定了世界文化多元发展的必要性。1998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政府间文化政策促进发展会议,通过了《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行动计划》,强调不同文化间的平等交流与合作。2001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一届会议通过了《文化多样性宣言》,指出捍卫文化多样性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于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三届会议通过《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标志着国际社会形成了关于文化多样性问题的一系列重要共识,成为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的一座里程碑。这份以公约形式首次确定的保护文化多样性的世界性的法律文书,记载着包括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国际社会为捍卫世界文化多样性所进行的艰苦卓绝的努力,意味着文化多样性原则被提升到国际社会应该遵守的伦理道德高度。
中国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倡导者、践行者。中国文化自古遵循“和而不同”,就是尊重文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性,通过互相沟通和交流,达到和谐共处。在保持中华文化自身特性的同时,我们注重向世界积极传播中国文化,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构成了当代中国推动人类文明多样性进程的不懈追求。
今天,尊重和倡导文化多样性在中外文化交流中得到最为生动的体现。中国已同149个国家签订了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和近800个年度文化交流执行计划,与上千个文化组织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我们充分认识不同民族、不同文明的差异性,倡导彼此尊重、平等相待、求同存异;提倡不同文明间相互共处而不冲突,对话而不对抗,交流而不封闭,兼容而不排斥,取长补短,自由吸收,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中国自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和《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以来,认真履行两个公约的义务,并连续担任两届保护文化多样性政府间委员会委员国,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发挥文化大国的建设性作用,为促进世界文化多样性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也是维护世界和平稳定的重要因素。面对党的十八大的宏伟目标,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任重道远,我们将在鼓励文化自由创造和加强互动交流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尊重、保护和推动世界文化多样性,在人类和平发展的进程中,为共同促进人类文明永续发展做出中国贡献。
(作者为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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