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副镇长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不但官职被免,还被判入狱。肇庆市封开县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了这宗交通肇事罪案件,被告人陈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2月6日《广州日报》)
据介绍,今年10月5日晚上9时许,时任封开县某镇副镇长的陈某与朋友喝酒后,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小型普通客车由封开县南丰镇往江口镇方向行驶。途经一处省道时,陈某驾车与相向行驶由莫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搭载魏某)相撞后,再与相向行驶由张某驾驶的农用运输车相撞,造成一死二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现实中,也还有不少像陈某那样醉酒驾驶的官员和群众。比如,江西农大副校长廖为明醉酒驾驶造成一起2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著名音乐人高晓松醉酒驾驶,被判处六个月拘役;据介绍,山西晋城4个月查处醉酒驾驶174人,53人被判处徒刑。他们中有的是和朋友聚会喝酒,有的是过节家庭聚会喝酒,有的是公务接待喝酒,酒后就忘记了《交通法》,竟酒后驾驶,给社会、他人家庭和醉酒驾驶人自己都造成了巨大伤害,可却难于警醒那些“酒醉人”。
“醉驾”的危害众人皆知,出了交通事故,轻则使人受伤,经受伤痛之苦,重则伤人性命,给家庭带来巨大伤害和痛苦。可酒后驾驶为什么却屡禁不止呢?因为那些“酒醉人”酒后往往心存侥幸,有的认为自己酒量好还没有醉,有的认为到家的路不远开车回家不会出事,无视《交通法》,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作赌注,到头来只能是害人害己。陈某也只是醉酒驾驶的一个典型代表。他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及二人受伤的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教训非常惨痛,当再次给人们敲响警钟。
试想,这个“80后”副镇长陈某,如果不醉酒驾驶,就应该前途无量;而今,他醉酒驾驶,既葬送了自己的前程,也给他人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还要在狱中度过一年。如果大家都遵守《交通法》,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就不会出现害人害己的“醉驾”行为。
喝酒不可避免,“醉驾”千万不能。不管你是官员,还是群众,为了他人,为了自己的平安和幸福,大家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酒后不开车,万一喝了酒,就请他人代驾,做个遵纪守法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