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骥才
2012年12月07日08:5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用现代文明善待历史文明
传统村落保护任重道远
国家传统村落名录确定下来,其保护的工作不是已经完成,而是刚刚开始。要防止把申遗成功当做“胜利完成”。其实,正是历史文化遗产被确定之日,才是严格的科学的保护工作开始之时。尤其传统村落的保护是全新的工作,充满挑战,任重道远。
一是建立法规和监督机制。传统村落保护必须有法可依,以法为据。立法是首要的,还要明文确定保护范围与标准,以及监督条例。管辖村落的地方政府必须签署保护承诺书,地方官员是指定责任人。同时,必不可少的是建立监督与执法的机制。由于传统村落依然是生活社区,处于动态的变化中,保护难度大,只有长期不懈的负责任的监督才能真正保护好。
二是专家支持。我国村落形态多,个性不同,在选址、建材、构造、形制、审美、风习上各有特点。因此,在保护什么和怎么保护方面必须听专家意见。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应制定严格规划,由专家和政府共同研讨和制定,并得到上一级相关部门的认定与批准。传统村落能否保护好的关键之一,要看能否尊重专家和支持专家,利用好专家的专业意见和科学保障。
三是传统村落的现代化。保护传统村落决不是原封不动。村落进入当代,生产和生活都要现代化,村落里的人有享受现代文明和科技成果的权利。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完全可以做到两全其美。那种认为这两者的矛盾难以解决,非此即彼,正是一脑门子赚钱发财所致。在这方面,希腊、法国、意大利等西方国家在城市历史街区保护中采取的一些方法能给我们积极的启示。比如他们在不改变街区历史格局、尺度和建筑外墙的历史真实的前提下,改造内部的使用功能,甚至重新调整内部结构,使历史街区内的生活质量大大提高。民居不是文物性古建,保护方式应该不同,需要研究与尝试。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不但不矛盾,反而可以和谐统一,互为动力。其原则是,尊重历史和创造性地发展,缺一不可。
只有传统村落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宜于人居,人们生活其中感到舒适方便,其保护才会更加牢靠。
四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村落保护。在少数民族地区,村落就是民族及其文化的所在地,其保护的意义与尺度应与汉族地区村落保护不同。对于少数民族一些根基性的原始聚居地与核心区域,应考虑成片保护,以及历史环境与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
五是可以利用,但不是开发。一些经典、有特色、适合旅游的传统村落可以成为旅游去处,但不能把旅游业作为传统村落的唯一出路,甚至“能旅游者昌,不能旅游者亡”。传统村落是脆弱的,要考虑游客量过多的压力,不能一味追求收益的最大化,更不能为招徕游人任意编造和添加与村落历史文化无关的“景点”。联合国对文化遗产采取的态度是“利用”,而不是“开发”。利用是指在确保历史真实性和发挥其文化的精神功能与文化魅力的前提下获得经济收益;开发则是一心为赚钱而对遗产妄加改造,造成破坏。坦率地说,这种对遗产的“开发”等同“图财害命”,必须避免。
六是细致搜寻,避免疏漏。尽管全国性的村落普查已经初步完成,但我国地广村多,山重水复之间肯定还会有一些富于传统价值的村落,没有被发现与认知,更细致地搜寻有待进行。十多年来的非遗普查使我们明白,中国文化之丰富表现在它总有许多珍存不为人知,我们不能叫于今尚存的任何一个有重要价值的传统村落漏失。
七是尝试露天博物馆。在确定保护的较为完整的传统村落之外,还有些残破不全的古村虽无保护价值,却有一件两件单体的遗存,或院落、或庙宇、或戏台、或祠堂、或桥梁,完好精美,但孤单难保,日久必毁。世界上有一种愈来愈流行的做法叫做“露天博物馆”,就是把这些零散而无法单独保护的遗存移到异地,集中一起保护,同时还将一些掌握着传统手工的艺人请进来,组成一个活态的“历史空间”。这种博物馆不仅遍布欧洲各国,亚洲国家如韩国、日本和泰国也广泛采用,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和城市重要的旅游景点。这种方式使那些分散而珍贵的历史细节得到了妥善的保护与安置。
八是提高村民的文化自爱与自信。传统村落的保护不能只停留在政府与专家的层面上,更应该是村民自觉的行动。如果人们不知自己拥有的文化的价值,不认同,不热爱,我们为谁保护呢?而且这种保护也没有保证,损坏会随时发生。所以接下来一项根本的工作是提高人们的文化自觉和自信。文化只有首先被它的拥有者热爱才会传承。提高村民文化自觉是长期的事,但如果只让人们拿着自己的“特色文化”去赚钱是不会产生文化自觉的。鼓励和支持志愿者和社会各界投入、参与和帮助传统村落保护,也是推动全民文化自觉的好办法。
现在可以说,中国传统村落从困境中走出来了。它独有的价值终于被我们认识,并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外另列一类,即“中国传统村落遗产保护”,纳入国家的历史文化遗产“谱系”中。10年前我国只有文物保护,经过近10年的努力,拥有了物质遗产、非物质遗产、村落遗产三大保护体系,使中华民族的历史财富得到全面和完整的保护。这是我们在文化建设上迈出的重大一步。
如今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对传统村落进行过全面盘点,进行整体保护。我们这样做,与我们数千年农耕历史是相衬的,也是必需的。它体现我国作为一个东方文化大国深远的文化眼光和高度的文化自觉与自信,以及致力坚守与传承中华文明传统的意志。中华文明是人类伟大的文化财富之一。我们保护中华文明,也是保护人类的历史创造与文明成果。
当然,传统村落保护刚刚开始,它有待于系统化、法治化和科学化。它需要相关的理论支持和理论建设,需要全民共识和各界支持,需要知识界的创造性的奉献,以使传统村落既不在急剧的时代转型期被甩落,也不被惟利是图的市场开发得面目全非。我们要用现代文明善待历史文明,把本色的中华文明留给子孙,让千年古树在未来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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