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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简化办理证件程序

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

对无法证明婚育状况的流动育龄夫妻,可依据当事人承诺为其办证

记者  李晓宏

2012年12月04日09:0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严查推诿拖延拒不办证行为

此外,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证件,国家人口计生委还要求各地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计划生育证件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目录、申请表式样、是否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在网站、办事场所等进行公开,使群众了解服务内容和流程。群众对公开内容有疑问的,要及时解释说明,并提供准确信息。

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在县、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设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证。没有政务大厅的,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证。同时创造条件,开展网上申请办证。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做到服务热情、行为规范。

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要明确办证单位和人员责任,建立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通过“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等渠道,受理群众投诉,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对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要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链 接

什么是《生育服务证》

生育服务证,即通常讲的准生证。根据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育龄夫妻生育子女,实行《生育服务证》管理。育龄夫妻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办理《生育服务证》。

《生育服务证》有什么作用

用途一:孕期保健。育龄夫妻持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用途二:给新生儿上户口。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子女出生后,应当持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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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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