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视和加强市场运作
福建重视完善市场运作机制,努力探索以市场推动产业发展的创新之路,市场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延伸扩展作用不断显现,文化产业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繁荣发展文化产业离不开完善的市场体系,文化市场发育的程度决定着文化产业发展的水平。只有打破区域限制和行业壁垒,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才能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良好市场条件。福建加强图书报刊、演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工艺品市场建设,积极开拓农村文化市场,通过建立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形式,努力构建贯通城乡、快捷高效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加快发展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市场,重点推进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建设,设立“福建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加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和规范运营,不断提高文化生产要素流通的市场化程度。适应文化消费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的趋势,扩大休闲旅游、演艺娱乐、体育健身等文化服务性消费,探索建立面向终端消费者的文化消费补贴机制,形成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
福建把文化中介机构作为文化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连接文化产品生产、资本、流通和消费的重要纽带,大力发展版权代理、知识产权评估、演艺经纪、工艺美术品拍卖等中介机构,重点打造若干家演艺娱乐经纪公司,推动文化领域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健全文化行业组织对扩大行业规模、推动产业链延伸、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十大文化主导产业分别成立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资质标准和评价体系,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贷款融资、商贸合作、招商引资、法律援助等服务,更好引导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文化产业是一个综合性、渗透性、关联性比较突出的产业。福建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提高出版印刷、影视传媒、演艺娱乐、动漫网游等重点领域技术装备水平,推动文化资源、生产、传播数字化,努力在加快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中抢占制高点,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品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积极促进文化演艺、休闲娱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打造福州三坊七巷、厦门鼓浪屿、武夷山“双世遗”、福建土楼等文化旅游品牌。同时,不断创生新型业态,加快推动文化与金融、制造、建筑、物流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的新空间。
三、深化闽台文化产业对接
加强闽台文化交流合作,是福建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大责任,也是推动福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优势。抓住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新一轮转移契机,加快建设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基地,进一步提高对台文化交流合作层次水平,才能开创闽台文化交流合作互惠双赢新格局。
福建坚持把搭建合作平台作为推动闽台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在深化文化产业对接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要围绕提升层次、打造品牌、增强实效,进一步整合各类交流载体,集中力量办好海峡论坛、海峡两岸文博会,提升海峡两岸版博会、艺博会、茶博会等文化展会的层次水平,通过建设稳定、可持续和更具影响力的合作平台,推动闽台在创意设计、会展旅游、动漫游戏等领域的合作机制化常态化。抓住中央支持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平潭开放开发的难得机遇,推动平潭成为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先行先试的前沿平台,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园和文化产业合作中心,引导台湾文化人才、技术、资金、管理、营销等要素与福建文化资源深度对接。
推动文化产业双向投资是闽台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有利于闽台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加强与台湾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和磋商,发挥好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作用,为闽台文化产业双向投资牵线搭桥,提供商机。把握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两岸共有文化延续久、传播广、影响大的特点,精心打造一批符合台湾民众文化消费习惯的文化精品,扩大福建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岛内的市场占有率。
企业在文化交流方面蕴含着巨大的活力和创造力,是闽台开展经常性、连续性文化产业合作的重要主体。我们在实践中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运作为主要方式、以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贸易为主要内容的文化产业合作方式。抓紧完善在市场准入、资金支持、税收优惠、人才培养、出口扶持、产业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先行先试政策,鼓励台商来闽投资文化产业,在福建建立生产基地、地区总部、研发及营销中心等。精心培育一批有实力、有特色、熟悉台湾市场的文化企业,引导他们充分利用台湾技术研发、市场开拓、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联合拓展国际文化市场。
(作者: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