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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民实现“人人有份”

2012年11月15日16:17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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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简单地“一分了之”

吴恩福不同意把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简单归结为“分资产”,更不能“一分了之”。改革了,但集体经济不能“散伙”。

九星村没有搞土地出让这样的“一锤子买卖”,而是守住村里的集体用地,“不建洋房建厂房”,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留下最为珍贵的土地资源。随着上海近郊的深度城镇化,九星村在土地和厂房资源的基础上开办后来在全上海都有名的“九星市场”。目前入驻的五金、灯饰等商户超过8000家,去年销售额超280亿元。

对上述做法,吴恩福形象地称之为“种砖头”。他说,过去农民种地,一茬又一茬。如今在土地和厂房资源的基础上经营市场,就像是“种砖头”,也要一茬接一茬,让村级经济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村民在其中所享有的份额更明晰,也能“一茬又一茬”,建立村民财产性收入的长效增收机制。但如果“一分了之”,还怎么谈得上这些?

上海市农委人士也认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归根结底是清产核资、产权明晰,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的合法权益,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过程中,让农民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从这个根本上来说,资产量化、股份到人,就是要保障农民的长期收益权。简单地“卖光、分光”,只能是短期收益,谈不上长期收益权,农民难以共享经济社会长期增长的效益。

记者在沪郊城镇化程度较高的闵行区了解到,就算是一些已经撤村的地区,在集体产权改制过程中,选择以入股形式兑现量化资产的村民还是“大头”。毕竟,选择现金兑现,难以获得长期收益。

当前,上海的探索还在深化。孙雷告诉记者,上海已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主,向探索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改革试点推进。在率先尝试乡镇一级集体资产产权改革的松江区,去年已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

(责编:杨丽娜(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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