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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公选8名副科级干部和16名事业编人员

2012年12月14日09:12    来源:青岛日报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及相关政策法规,为充实和加强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力量,中共胶州市委决定,面向青岛市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拔8名副科级干部和公开选聘16名事业编工作人员,选拔和选聘人员将全部安排到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现将公开选拔和公开选聘简章公告如下:

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干部简章

一、选拔职位及数量

1、胶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行政编制;

2、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行政编制;

3、胶州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行政编制;

4、胶州市审计局副局长1名,行政编制;

5、胶州市少海发展管理处副主任2名,事业编制;

6、胶州市产业新区管委会副主任2名,事业编制。

二、报名范围

青岛市辖区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参加工作满三年,现任副股级及以上职务,身体健康。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或山东省、青岛市选调生不受职级限制。

1、职位具体资格要求:

①胶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从事行政管理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②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熟悉经济运行、项目管理、产业规划,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③胶州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规划、建筑、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相关专业或从事规划建设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④胶州市审计局副局长:财税、审计及金融相关专业或从事财政审计、财务管理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⑤胶州市少海发展管理处副主任、胶州市产业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熟悉招商引资工作,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以上时间计算均截至2012年12月14日。

2、具备与所报职位相符合的身份条件,其中涉及调任的应当符合调任条件。公务员报考事业岗位的,任职后其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按照新任职务确定身份。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 (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竞职答辩、研究任用和公示任职程序进行。详情请登陆胶州政务网 (http://www.jiaozhou.gov.cn)、胶州先锋党建网(http://www.jzdj.gov.cn)、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z12333.gov.cn)查询。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上午8:30至2012年12月25日(星期二)下午5:00。

咨询电话:0532-82288222 监督电话:0532-82288031

胶州市公开选拔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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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思瑶(实习)、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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