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期刊选粹>>中共党史研究
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论》的修改 (2)
方敏
2006年12月25日10:05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第二次修改:理论内容的成熟

  第二次修改可能是在1942年春进行的。此次修改的标志性成果,笔者认为是解放社1942年4月出版的单行本《新民主主义论》。

  在《解放》杂志本之后不久,解放社于1940年3月出版了单行本《新民主主义论》,这应该是《新民主主义论》的最早单行本。

  到1943年10月,解放社已经出版了共四版。众所周知,解放社的出版物在当时最具有权威性,各地关于中共中央和包括毛泽东在内的一些重要领导人著作的出版物一般都是以解放社的版本为底本进行翻印的。因此有理由相信,从1940年3月后,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论》修改后的标志性出版成果应该是解放社某一版本的《新民主主义论》。根据第四版上的说明,此前第二版的时间是1941年5月,第三版的时间是1942年4月。目前,第二版和第三版已经难以看到【笔者曾在北京包括国家图书馆、中央档案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北京市委党校图书馆等主要图书馆和档案馆进行查阅,还与陕西、河北的省图书馆和档案馆联系,均未查到这两个版本】。通过对比发现,《解放》杂志本与解放社第一版单行本基本没有变化,但与解放社第四版单行本相比变化较大。由此可以断定,在1940年3月至1943年10月之前的某个时间里,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论》又一次进行过重要修改。

  同时期其他版本的《新民主主义论》可以帮助我们更进一步地考察毛泽东此次修改的时间。值得注意的是,中共晋绥分局在1943年10月出版的《毛主席三大著作》【目前能够看到的并能确定其在这段时间出版的《新民主主义论》可能只有三种。除该版本外的另晋察冀日报社编印的《民族民主革命与统一战线》收录的《新民主主义论》。两文内容与《解放》杂志本、解放社第一版单行本没有什么变化。】收录了该文。该文内容上与《解放》杂志本已经有了一些重要变化,而与解放社第四版单行本则极为接近(仅有的区别也更像是编辑错讹或编辑性修改所造成的若干标点和字词上的差别)。该文“编者的话”注明写于1943年8月25日,这就说明,该书的编辑工作应该在解放社第四版《新民主主义论》出版之前就已经开始了,那么它就应该是根据解放社第二版或第三版《新民主主义论》翻印的。由此我们可以初步推断,毛泽东的修改至少应该是在1940年3月到1942年4月之前的某个时间。

  还有一些史实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分析毛泽东第二次修改的时间。中共中央先后于1941年12月、1943年10月出版了《六大以来》和《两条路线》。这两部历史文献均由毛泽东亲自主持编辑,里面收录了毛泽东过去发表过的很多重要著作。值得注意的是,《六大以来》并没有收录《新民主主义论》;《两条路线》虽然没有全文收录《新民主主义论》,却在目录中列出了该文,实际上表明了收录的意思。另外,在《两条路线》出版以前,中共中央曾先后确定了22个整风基本文件,其中也没有提到《新民主主义论》。《新民主主义论》在当时已经十分著名,与整风运动也密切相关,为什么在《六大以来》和22个整风基本文件却没有提到呢?笔者分析,毛泽东当时一定已经注意到,当时的《新民主主义论》还存在一些值得进一步斟酌之处,还需要进行修改,暂时不适合收录进去。而编辑《两条路线》时,毛泽东的修改已经完成了,故而收录其中。目前学术界有一项引人注目的研究结论,即毛泽东在新文化的认识上,有一个从使用民族的、民主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文化的“四口号”提法到使用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文化的“三口号”提法的变化【参见刘辉:《新民主主义文化思想体系形成标志新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毛泽东年谱》中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149页】。后来,毛泽东对放弃“民主的”的“三口号”提法显然又觉得不很恰当,于是在这次修改时,就在“大众的”之后加上了“因而即是民主的”,以示充实“民主的”含义。这个修改也正好印证了上述推断的合理性。

  根据以上分析,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论》的第二次修改有很大的可能是在1941年夏毛泽东开始主持编辑《六大以来》之后,当然也就是在解放社第二版《新民主主义论》出版之后。同时,《两条路线》在目录中所列的《新民主主义论》一文的篇名后这样注明:“另有单行本”。结合上文对晋绥分局出版的《毛主席三大著作》的分析,这个单行本应该是解放社1942年4月出版的第三版《新民主主义论》。由此可知,毛泽东第二次修改有极大的可能是在1942年春完成的,其标志性成果有极大的可能是解放社第三版的《新民主主义论》。

  由于无法看到解放社第三版的《新民主主义论》,笔者使用解放社第四版《新民主主义论》来考察毛泽东修改的具体情况。通过与《解放》杂志本的比对发现,此次修改共有313处左右,主要包括:(1)重新润色和修改了标点符号,共有233处左右。(2)在不改变原文思想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文字修改,力求使表达更为准确,共有75处左右。(3)有两处令人不解的改动,将“文明先进的中国”改为“聪明先进的中国”;在叙述中国近代革命历程时,将“戊戌政变”由原来列在“中法战争、中日战争”之后提至“中法战争、中日战争”之前【《解放》第98、99期,第22、24页;《新民主主义论》,解放社,1943年10月,第3、7页】。由于这两处修改显然都是有缺陷的,毛泽东在后来的《毛选》本中又都恢复了原《解放》杂志本的提法。以上共310处修改中同样不排除有编辑错讹或编辑修改性质的内容,但可以确定一般都没有改变文章的原意。(4)另有3处修改一定程度地带来了文章原意的变化。

  使文章原意发生一定变化的3处修改是:(1)关于无产阶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地位,将“领导或参加领导”改为“参加领导或领导”【《解放》第98、99期,第24页;《新民主主义论》,第10页】。这一修改耐人寻味。毛泽东在文中曾分析了“五四”后四个时期阶级关系的变化,除了认为1927至1936年间的资产阶级转到了“反革命营垒”而“由中国共产党单独地领导这个革命”【《新民主主义论》,第63页】外,均暗示五四运动前期、大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共同领导了中国革命。这反映出,在毛泽东当时的认识中,在中国革命的各时期,资产阶级仍断断续续有过一定的领导地位,无产阶级则时而处于领导地位、时而处于与资产阶级共同领导革命的地位。但是毛泽东又说:“谁能领导人民推翻帝国主义与封建势力,谁就能取得人民的信仰……在今日,谁能领导人民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并实施民主政治,谁就是人民的救星。中国资产阶级如能尽此责任,那是谁也不能不佩服他的,而如果不能,这个责任主要的就不得不落在无产阶级的肩上了。”【《新民主主义论》,第20页】这又表明,毛泽东已经看到了这样一个历史趋向:资产阶级正在逐渐失去对革命的领导地位,无产阶级正在逐渐成为革命的领导者。由此可以看出,毛泽东当时很可能注意到,无产阶级取得革命的领导地位应该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因此认为使用“参加领导或领导”的提法比“领导或参加领导”更能反映这一历史过程,更科学一些。(2)将无产阶级、农民、知识分子与其他小资产阶级必然要成为中华民主共和国的国家构成与政权构成的“最基本部分”改为“基本部分”【《解放》第98、99期,第27页;《新民主主义论》,第21页。】。一个“最”字之有无,并没有改变新民主主义政治基本的阶级关系和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基本特点,但却暗含着对无产阶级、农民、知识分子与其他小资产阶级之外的某些阶级力量和政治力量给予了比原先有较高程度的认可。再结合抗战后期共产党人提出的联合政府主张、政协会议期间共产党人的和平民主诚意和对国民党、蒋介石在新政权中的地位的认可等情况来看【参见方敏:《“五四”后三十年民主思想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47~148页。】,毛泽东认识上的这种变化应该是出现了的。(3)将“这种新民主主义文化是大众的”改为“这种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大众的,因而即是民主的”【《解放》第98、99期,第40页;《新民主主义论》,第71页】。前文对此已有交待,这里不再赘述。笔者认为,毛泽东的上述3处改动是正确的,更符合历史事实,反映了毛泽东的认识更加科学、成熟。

  综观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论》的第二次修改,毛泽东的主要用意在于对原有若干论断进行重新调整,对一些论述和表达尽可能加以完善,力求对新民主主义理论的论述科学化。毛泽东本人对此次修改显然比较满意,以后直至《毛选》本出版之前,笔者均未发现毛泽东进行过再修改。由此可见,毛泽东的第二次修改,标志着《新民主主义论》一文的定型和成熟,标志着在抗日战争中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新民主主义理论的阐发趋于成熟。

(《中共党史研究》授权人民网发布,请勿转载)

【1】 【2】 【3】 【4】 

   
 
来源:zzzzzz (责编:蒋荣华)

 相关新闻
· 李先念与全面整顿 [2006-10-24 08:18:15.568825]
· 《中共党史研究》2006年第5期目录(总第113期) [2006-10-24 08:58:05.369061]
· 李君如:党代会研究是党史研究的重要任务 [2006-10-31 08:16:18.219563]
·  新世纪以来红军长征研究述评 (2) [2006-11-06 09:14:55.855484]
·  新世纪以来红军长征研究述评 (3) [2006-11-06 09:14:56.004671]
· 新世纪以来红军长征研究述评 [2006-11-06 09:12:32.071246]
[打印正文]  [给编辑写信]  [E-mail推荐]
留 言 区
请注意: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或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我要留言:
用户名:
密  码:
        到强国社区注册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cpc@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cpc@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65)| 京朝工商广字第0394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06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