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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务员制度几个热点问题的思考 (2)

侯建良
2009年06月26日08:3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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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官民比”的问题

  在公务员法起草审议过程中,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有关“官民之比”的说法,最“惊人”的一种说法是“中国官民之比是1︰26”。此说一出,各方关注,有必要弄清楚。13亿人口除以26是5000万。那么,这5000万到底包括哪些人呢?论者没有说,而舆论也不问,却“炒”得沸沸扬扬。我查了一下中组部、人事部2004年3月完成统计的截止到2003年底的“全国干部统计资料”:全国共有机关干部653.7万人,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529万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774.5万人,加起来是3957.2万人。如果再加上离退休干部1446.4万人,总数是5403.6万人。总算凑齐了5000万人。那么,这些人能都称为“官”吗?就拿其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大头”有三类人,一是大、中、小学教员1234.7万人,二是工程技术人员499.3万人,三是医生护士344.1万人。把这些人称作“官”能在社会上形成共识吗?增大“官”数要说明什么问题呢?官多了只能是精简。但是这5000万人不是都适合精简的,比如已经离退休的、上面说的几类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人员等,都难以列入精简行列。最适合精简的就是机关干部了,但机关干部并不是越少越好,然而“1︰26”给人们造成了一种应该“大大精简”的理论期望值,这就发生矛盾了。因为即便是把650多万党政机关干部全部精简掉(事实上不可能),还有4350万“官”,“官民比”仍高达1︰29.9。由此可见,1︰26的说法由于没有弄清概念,因而变得毫无实际意义,反而误导了舆论。实事求是地说,要搞“官民比”的话,只能是以党政机关干部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少数事业单位人员为依据,不能太离谱了。因为包括整个干部队伍的“大范围”很难精简,这边减少了,那边也就增加了,而且每年还有几百万大学毕业生和一部分军队干部转业,他们中大多数也是要进入这个范围的。

  公众刚刚明白了1︰26是怎么回事,却传来某课题组又一惊人之语:“中国公务员超标20倍。”这是怎么算出来的呢?他们也不说,但从有的“访谈”文章中似乎觉得,用国家的GDP总量与公务员人数一比,我国公务员是39人对应百万美元,美国是2.31个公务员对应百万美元,因而我国公务员比美国“超标”16.9倍,再夸大一些就是“近20倍”。但有一般数学常识的人都明白,这样对比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我国国民的人均GDP要和美国国民的人均CDP相等;然而这个前提不存在,按2004年的统计,美国人均GDP是39934.3美元,我国人均GDP才1268.7美元,美国国民的人均GDP是中国的31.5倍。如果把这一因素考虑进去,似乎应得出相反的结论:美国公务员比中国公务员超标好多倍。但这样的类比方法是否科学值得怀疑。2006年2月21日,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课题组在“人民网”上发表文章,指出了“超标20倍”说法的不科学、不严肃,在概念上混淆了“财政供养人员”和“公务员”,“在研究方法上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南开大学课题组的文章进而指出:近年来关于中国公务员规模问题的一些说法,“议论性、情绪性的比重过大,专门性、科学性的研究很少”。我认为这个结论非常恰当。

  邓小平在1980年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曾经指出:“现在我们的干部是不是很多?”“并不算多。问题是干部构成不合理,缺乏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干部太多,具有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干部太少。”邓小平这种一下子就能抓住事物本质的思想方法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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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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