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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國辦印發《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貴州)實施方案》【2】

2017年10月03日08:28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三、重點任務

(一)開展綠色屏障建設制度創新試驗

1.健全空間規劃體系和用途管制制度。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統籌各類空間性規劃,推進省級空間性規劃多規合一。在六盤水市、三都縣、雷山縣等地開展市縣多規合一試點,深入推進荔波、冊亨國家主體功能區建設試點示范,加快構建以市縣級行政區為單元,由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差異化績效考核等構成的空間治理體系,2017年出台省級空間規劃編制辦法。研究建立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制度,推動建立覆蓋全省國土空間的監測系統,動態監測國土空間變化,2018年制定貴州省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實施辦法。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和環境功能區劃工作,在生態保護紅線內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各類開發活動,嚴禁任意改變用途,確保生態保護紅線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建立健全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執法監督、考核評價、監測監管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堅持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全面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並實行特殊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用途,2017年完成永久基本農田落地塊、明責任、設標志、建表冊、入圖庫等工作,實行動態監測。劃定城鎮開發邊界,開展城市設計、生態修復和城市修補工作。出台全省“十三五”土地整治規劃,統籌安排土地整治和高標准農田建設。強化節約集約用地激勵約束機制,落實單位地區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目標,健全城鎮建設用地總量控制管理機制,2017年研究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2.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2017年在赤水市、綏陽縣、六盤水市鐘山區、普定縣、思南縣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試點,制定貴州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試點實施方案,在不動產登記的基礎上,建立統一的自然資源登記體系。初步摸清試點地區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和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權屬、位置、面積等信息,2020年全面建立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

3.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2017年制定貴州省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開展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除中央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外,將分散在國土資源、水利、農業、林業等部門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剝離,整合組建貴州省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機構,經貴州省政府授權,承擔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探索不同層級政府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的實現形式,貴州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由貴州省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機構設置派出機構直接管理。選擇遵義市、黔東南州作為試點,受貴州省政府委托承擔所轄行政區域內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的部分管理工作。縣鄉政府原則上不再承擔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

4.健全山林保護制度。健全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機制,創新政府資金投入方式,調動社會資金投入水土流失、石漠化治理。按照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賦予社會投資人對治理成果的管理權、處置權、收益權,形成水土流失、石漠化綜合治理和管理長效機制。完善森林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行省級公益林與國家級公益林補償聯動、分類補償與分檔補助相結合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逐步提高生態公益林補償標准,力爭到2020年實現省級公益林與國家級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標准並軌。嚴格執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土地復墾、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三案合一”,切實做好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

5.完善大氣環境保護制度。制定嚴於國家標准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准,實施燃煤火電、水泥、鋼鐵、化工等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以貴陽市、安順市、遵義市為重點,建立黔中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完善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體系。2018年制定縣級以上城市限制燃煤區和禁止燃煤區劃定方案,盡快實現城區“無煤化”。建立更加嚴格的機動車環保聯動監測機制。實行縣(市、區)政府所在地大氣環境質量排名發布制度和對大氣環境質量未達標或嚴重下降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約談制度。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實施企事業單位排污許可証管理,實現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

6.健全水資源環境保護制度。全面推行河長制,落實河湖管護主體、責任和經費,並聘請水利、環保專家、社會組織負責人等擔任河湖民間義務監督員。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以工業園區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為重點,落實污水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全面建立以縣為單位第三方治理的新機制。完善地方水質量標准體系,制定地方性水污染排放標准。建立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到2020年完成市(州)、縣(市、區、特區)區域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現狀評價。建立健全地下水開採利用管控制度,編制地面沉降區等區域地下水壓採方案,到2020年對年用地下水5萬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戶實現監控全覆蓋。建立流域內縣(市、區)、重點企業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構建風險預警防控體系,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水量水質綜合調度機制。編制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等公共渣場選址規劃,強化渣場滲濾液污染防范。編制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全面實行養殖証制度,規范發展漁業養殖。制定出台貴州省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逐步在省域范圍內推廣覆蓋八大流域、統一規范的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制度。開展西江跨地區生態保護補償試點。

7.完善土壤環境保護制度。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強化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對受污染地塊實施建設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環境風險。建立貴州省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分類清單、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土壤環境質量信息發布制度、土壤污染治理及風險管控制度,健全土壤環境應急能力和預警體系。鼓勵土壤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政府出政策、社會出資金、企業出技術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市場機制。

(二)開展促進綠色發展制度創新試驗

1.健全礦產資源綠色化開發機制。完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全面推行礦業權招拍挂出讓,加快全省統一的礦業權交易平台建設。建立礦產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和礦產資源集約開發機制。完善資源循環利用制度,建立健全資源產出率統計體系。2017年出台貴州省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的實施意見及相關考核辦法。

2.建立綠色發展引導機制。2017年制定綠色制造三年專項行動計劃,完善綠色制造政策支持體系,建設一批綠色企業、綠色園區。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建設標准體系。制定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實施方案,健全提升技術裝備供給水平、創新節能環保服務模式、培育壯大節能環保市場主體、激發市場需求、規范優化市場環境的支持政策。建設國家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鼓勵軍工企業發展節能環保裝備產業。建立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健全綠色農產品市場體系,建立經營聯合體,編制綠色優質農產品目錄。建立林業剩余物綜合利用示范機制,推動林業剩余物生物質能氣、熱、電聯產應用。完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嚴格執行綠色建筑標准。建立裝配式建筑推廣使用機制。推行垃圾分類收集處置,推動貴陽市、遵義市、貴安新區制定並公布垃圾分類工作方案,鼓勵其他市(州)中心城市、縣城開展垃圾分類。建立和完善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垃圾運行機制,推行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垃圾。

3.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市場機制。2017年出台培育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主體實施意見,對排污不達標企業實施強制委托限期第三方治理。2017年實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積極探索林業碳匯參與碳排放交易市場的交易規則、交易模式。建立健全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逐步推行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通過排污權交易獲得減排收益的機制,2017年建成排污權交易管理信息系統。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開展水權交易試點,制定水權交易管理辦法。研究成立貴州省生態文明建設投資集團公司。

4.建立健全綠色金融制度。積極推動貴安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鼓勵支持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綠色信貸發放力度,完善綠色信貸支持制度,明確貸款人的盡職免責要求和環境保護法律責任。穩妥有序探索發展基於排污權等環境權益的融資工具,拓寬企業綠色融資渠道。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推動中小型綠色企業發行綠色集合債,探索發行綠色資產支持票據和綠色項目收益票據等。健全綠色保險機制。依法建立強制性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選擇環境風險高、環境污染事件較為集中的區域,深入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鼓勵保險機構探索發展環境污染責任險、森林保險、農牧業災害保險等產品。

(三)開展生態脫貧制度創新試驗

1.健全易地搬遷脫貧攻堅機制。對住在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農村貧困人口,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政策支持易地扶貧搬遷,建立健全易地扶貧搬遷后續保障機制。對遷出區進行生態修復,實現保護生態和穩定脫貧雙贏﹔通過統籌就業、就學、就醫,銜接低保、醫保、養老,建設經營性公司、小型農場、公共服務站,探索集體經營、社區管理、群眾動員組織的機制,確保貧困群眾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

2.完善生態建設脫貧攻堅機制。支持貴州自主探索通過贖買以及與其他資產進行置換等方式,將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國家森林公園等重點生態區位內禁止採伐的非國有商品林調整為公益林,將零星分散且林地生產力較高的地方公益林調整為商品林,促進重點生態區位集中連片生態公益林質量提高、森林生態服務功能增強和林農收入穩步增長,實現社會得綠、林農得利。2018年在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畢節市公益林區內開展試點。以盤活林木、林地資源為核心,推進森林資源有序流轉,推廣經濟林木所有權、林地經營權新型林權抵押貸款改革,拓寬貧困人口增收渠道。建立政府購買護林服務機制,引導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與提供護林服務,擴大森林資源管護體系對貧困人口的覆蓋面,拓寬貧困人口就業和增收渠道。制定出台支持貧困山區發展光伏產業的政策措施,促進貧困農民增收致富。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減貧試點工作,探索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減貧協同推進模式。

3.完善資產收益脫貧攻堅機制。推進開展貧困地區水電礦產資源開發資產收益扶貧改革試點,探索建立集體股權參與項目分紅的資產收益扶貧長效機制。深入推廣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三變”改革經驗,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土地資源、集體所有森林資源、旅游文化資源通過存量折股、增量配股、土地使用權入股等多種方式,轉變為企業、合作社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股權,推動農村資產股份化、土地使用權股權化,盤活農村資源資產資金,讓農民長期分享股權收益。

4.完善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機制。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群眾生活條件。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改善行動計劃,整村整寨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探索建立縣城周邊農村生活垃圾村收鎮運縣處理、鄉鎮周邊村收鎮運片區處理、邊遠鄉村就近就地處理的模式,到2020年實現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通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建設農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分散處理設施,實現行政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2017年制定貴州省培育發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農村污水垃圾處理市場主體方案,探索多元化農村污水、垃圾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機制,推動農村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農村環境設施建管運協調機制,確保設施正常運營。逐步建立政府引導、村集體補貼相結合的環境公用設施管護經費分擔機制。強化縣鄉兩級政府的環境保護職責,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機制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機制,加強傳統村落和傳統民居保護。

(四)開展生態文明大數據建設制度創新試驗

1.建立生態文明大數據綜合平台。建設生態文明大數據中心,推動生態文明相關數據資源向貴州集聚,定期發布生態文明建設“綠皮書”。打造長江經濟帶、泛珠三角區域生態文明數據存儲和服務中心,為有關方面提供數據存儲與處理服務。2017年建成環保行政許可網上審批系統,健全環境監管數字化執法平台。2018年完善全省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2019年基本建成覆蓋全省的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絡,2020年建成覆蓋環境監測、監控、監管、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政務辦公、公眾服務的貴州省生態環境大數據資源中心,實現生態環境質量、重大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監控全覆蓋。

2.建立生態文明大數據資源共享機制。2018年制定貴州省生態環境數據資源管理辦法,建立生態環境數據協議共享機制和信息資源共享目錄,明確數據採集、動態更新責任,推動生態環境監測、統計、審批、執法、應急、輿論等監管數據共享和有序開放,實現全省生態環境關聯數據資源整合匯聚。

3.創新生態文明大數據應用模式。建立環境數據與工商、稅務、質檢、認証等信息聯動機制,支撐環境執法從被動響應向主動查究違法行為轉變。建立固定污染源信息名錄庫,整合共享污染源排放信息﹔建立環境信用監管體系,對不同環境信用狀況的企業進行分類監管﹔探索在環境管理中試行企業信用報告和信用承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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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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