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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約法三章”嚴整軍紀

2017年01月23日13:42    來源:廣安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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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新縣史志研究室副主任章桂文(右)向記者介紹鄧小平整頓部隊紀律的情況。

  “規定了‘約法三章’,就不能說話不算數,失信於民。如果對一個副連長姑息、遷就,不能執行紀律,那麼今后,更多的人犯紀律怎麼辦?不下決心嚴整軍紀,部隊的紀律就會繼續壞下去,群眾就更不相信我們,而我們在大別山也就站不住腳!”——鄧小平(1947年9月)

  1947年8月27日,劉鄧大軍千裡躍進大別山后,部隊情緒低落,對建立根據地的信心不足,一些戰士拿群眾的東西,破壞紀律的現象常發。對此,鄧小平於1947年9月2日,在河南省信陽市新縣小姜灣村專門主持召開整頓紀律干部大會,在會上宣布了三條紀律:槍打老百姓者,槍斃﹔搶掠民財者,槍斃﹔強奸婦女者,槍斃!“約法三章”公布不久,野司警衛團的一位副連長未經店主同意,拿了店裡的一捆粉條和一匹花布。鄧小平為了嚴肅軍紀,召開公判大會,按“約法三章”,槍斃了這個副連長。這件事在全軍和群眾中引起了震動,從此,部隊紀律嚴明,秋毫無犯。

  2013年11月27日,採訪組一行來到河南省信陽市新縣,該縣史志研究室副主任章桂文介紹說,“劉鄧對整頓部隊紀律非常重視,槍斃警衛團副連長趙桂良這一事件,無論是在當時,還是后來,都產生了重大影響。”

  剛到大別山,部隊出現違法亂紀情況

  章桂文介紹說,剛到大別山的一段日子裡,由於部隊連續行軍打仗,非常疲勞。戰士們因水土不服,生活不習慣,加上老百姓對解放軍不了解,拉著水牛都上了山,一些戰士對此不能正確看待,發牢騷,講怪話。最嚴重的是,一些部隊連人民的宗旨也置之腦后,出現了打老鄉、抓向導、拖豬、捉雞、搶東西等現象。對一支人民軍隊來說,這是一種比打了敗仗還要危險的嚴重情況。正如鄧小平1948年1月15日寫給毛主席的報告中所講的:“9月初20天最紊亂,減員很大,右傾思想嚴重,紀律壞。”

  部隊出現的違法亂紀情況,讓劉鄧首長憂心如焚。無論哪種性質的軍隊,一個有理智的指揮官都明白,一旦縱兵殃民,部隊的軍紀敗壞,戰斗力也就無從談起。凡是一流部隊,都視破壞紀律為軍隊之癌,一旦擴散,整個部隊說垮就垮。作為一支人民軍隊,劉鄧首長當然更不會坐視不管。

  整頓紀律,為部隊規定“約法三章”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1947年9月2日,劉鄧在新縣小姜灣村專門主持召開整頓紀律干部大會。

  2007年11月,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鄧小平在中原》一書中有過這樣一則記敘:“這天天氣不好,下著毛毛細雨,干部們都坐在村旁的草地上。劉伯承首先發言,他大聲說道:‘部隊剛到大別山,紀律就這麼壞,如不迅速糾正,我們在大別山是站不住腳的!’鄧小平的批評更尖銳,他嚴肅地說:‘部隊紀律不好,這是我軍政治危機的開始,而政治危機必然帶來軍事危機,后果不堪設想。要知道,群眾並不是注定要跟我們走的。如果我們紀律不好,騷擾百姓,為什麼他們不可以跟別人走呢?現在,群眾還不了解我們,對我們能否站住腳還有懷疑,不敢接近我們。我們要多打勝仗,堅決執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才能取得群眾的信任。以后,凡是出現群眾紀律問題,要首先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在這次會議上,鄧小平親自為所有到達大別山的部隊規定了“約法三章”:以槍打老百姓者槍斃﹔掠奪財物者槍斃﹔強奸婦女者槍斃!他還要求所有干部、戰士互相監督,嚴格執行,並成立了執法小組,嚴厲懲處違反紀律者。”嚴肅軍紀,副連長違紀被槍斃

  “約法三章”公布不久,部隊便發生了一件違反群眾紀律的事情。

  1947年10月13日,野司到達湖北黃岡縣總路嘴鎮,鎮上的老鄉已經跑光了,空蕩蕩的鎮子裡,店鋪關門,街上沒有行人,冷冷清清。鄧小平一行人站在路邊,忽然看到一個解放軍用步槍挑著一匹花布和一捆粉條,從一家店鋪出來了。鄧小平臉色立即變了,對身旁的原野司保衛科科長說:“你去調查一下,是怎麼回事?他是什麼人,這麼大膽子!”后調查得知,他是野司警衛團四連副連長趙桂良,是個戰斗英雄,還是個勞動模范。

  當天中午,劉伯承、鄧小平、張際春、李達等首長專門為這件事開會,最后決定,為了嚴肅軍紀,下午召開公判大會,槍斃趙桂良,並且通知部隊和群眾參加公判大會。

  在禁閉室的趙桂良得知了野司的決定,抱頭痛哭:“我……我犯了紀律,殺我應當。可我死得太窩囊了,將來回到太行山,見到了我們家裡人,你們就說我是打仗死的……”

  公審大會開始了,直屬部隊坐在一邊,前來觀看的老百姓坐在另一邊,會場寂靜無聲。由於這個副連長平時打仗勇敢,表現不錯,許多人請求司令部饒恕他,給他一個立功贖罪的機會。一些當地的群眾也前來為他求情。那個店主聞聲趕來,對主持大會的同志說:“早知大軍紀律這麼嚴,說什麼我也不跑上山。如果家裡有人,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了,請刀下留情。”

  負責督辦此事的張際春副政委見狀,也動了惻隱之心,請示鄧小平能否寬大處理。

  鄧小平聽了嚴肅地說:“群眾的話,我們可以理解。但既規定了‘約法三章’,就不能說話不算數,失信於民。如果對一個副連長姑息、遷就,不能執行紀律,那麼今后,更多的人犯紀律怎麼辦?不下決心嚴整軍紀,部隊的紀律就會繼續壞下去,群眾就更不相信我們,而我們在大別山也就站不住腳!”

  當天下午,這個副連長在群眾公判大會上被槍決了。章桂文介紹說,這件事在全軍和群眾中引起的震動是可想而知的,槍斃了一個副連長,避免了10個、100個像副連長這樣的干部和戰士重犯錯誤,教育了更多的人從中汲取教訓,嚴格遵守群眾紀律。

(責編:秦晶、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