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退役軍人失業保險待遇
1.什麼是退役軍人失業保險?
為了實現與地方失業保險制度的順利接軌,進一步維護軍人的保險權益,國家於2013年建立了退役軍人失業保險制度。
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干部和復員的軍隊干部,以及安排工作和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享受退役軍人失業保險待遇。退役后參加失業保險的,其服現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
2.如何辦理退役軍人失業保險關系轉移?
2013年8月1日起,軍人退出現役時由所在團級以上單位財務部門開具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証明,退役軍人在城鎮企業事業等用人單位就業的,由就業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視同繳費年限記入個人繳費記錄。退役軍人在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際參保繳費滿一年后失業時,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七、遠離軍隊醫療機構部隊商業醫療保險待遇
1.什麼是遠離軍隊醫療機構部隊商業醫療保險?
為了充分發揮保險的互助共濟功能,解決基層部隊“看病難”問題,軍隊建立了遠離軍隊醫療機構部隊商業醫療保險。從2013年1月起,全軍小遠散單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以軍(師)級單位自願原則,與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省級分公司簽訂保險合同,集中投保。
2.遠離軍隊醫療機構部隊商業醫療保險待遇享受范圍有哪些?
距離本建制內衛生隊(含)以上軍隊醫療機構超出100公裡,或者后送途中時間超過3小時的部隊的現役軍人、優惠醫療家屬和在軍內就醫的職工,可以享受商業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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