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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媽媽”從檢30余載 慈母心挽救迷途青少年【2】

2015年07月14日08:21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原標題:“檢察官媽媽”從檢30余載 慈母心挽救迷途青少年---中國文明網

3.一條被永遠珍藏的短信 見証“栗媽媽”慈母心

小方五歲時父母離異,父親是一名水暖工,爺爺患有風濕、滑膜炎等多種疾病,家裡一貧如洗。每當看到父親辛苦勞作的身影,小方都很慚愧,恨自己不能早點賺錢。2008年,小方經不住老鄉的教唆,毅然輟學來北京“發財”,方父做夢也沒想到兒子參加了搶劫團伙,沒幾天就被關進了海澱看守所。小方的父親得知后急匆匆地帶著年邁的爺爺趕往北京,沒有錢住旅館,一家人就在火車站候車室的椅子上過夜,為了省錢,一日三餐就靠方便面充飢。當栗翠華看到他們的時候,心裡流淚了。“我不願意做一個自私的人,看到別人有困難我就想去幫助,否則我會難過。”

為了安置好小方全家,栗翠華掏出2000多元錢,給方爺爺購買藥品,安排他們食宿,為小方添置衣物,並送給他《人性的優點》、《刑法》等書籍,還專門請來心理輔導老師對小張進行心理疏導。

因犯搶劫罪,小方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方父將難處告訴了栗翠華,她當即向法院說明了情況,考慮到小方家裡的實際困難,海澱法院最終減免了1000元罰金。在法庭上,思想認識有了長足進步的小方認罪態度良好,對自己過去的行為表現出了深刻的悔意,而“栗媽媽”在他心中,已成了最親的親人。

看守所的孩子們送給栗媽媽紅心感恩圖。圖片來源:首都文明網

海澱區看守所的孩子們送給栗翠華的手工制品。圖片來源:首都文明網

2009年春節前夕,在向法院繳納完1000元罰金后,方父又找親朋好友借齊了1000元,存進銀行卡裡,寄到了海澱檢察院。栗翠華知道1000元錢對於這個貧困的家庭來說意味著什麼,這是他們朴素的感恩,也是他們最厚重的表達,可是這錢萬萬不能要。經請示領導后,她將這筆錢存入了小方在看守所的賬戶裡。兩個月后,小方的父親和爺爺專程從東北老家趕來,向栗翠華贈送了一面錦旗。

“愛心永駐拯救民生,丹心敬業廉潔奉公”。錦旗的背后是小方在看守所裡日益成熟懂事的模樣,他努力學習栗媽媽送給他的書籍,對未來充滿了希望。2010年11月,小方刑滿釋放后在老家一家公司工作。栗媽媽知道后,鼓勵他有朝一日能重返校園多學習些技能。

“栗媽媽,你是我心裡最親的媽媽,我聽您的話,在努力工作、學習,一定會有美好的未來。春天又要來了,祝您永遠像花兒一樣美麗!”栗翠華說,小張后來發給她的這條短信,她會永遠珍藏。

4.退而不休 她為孩子們的夢想燃盡余生

從檢察工作崗位退下來之后,栗翠華也想繼續自己的愛好,攝影、練習書法,還想去游遍祖國的大好河山。但心裡總是惦記這群孩子,想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去挽救迷途的孩子,把他們的思想軌道引上正路。經海澱區檢察院領導推薦,栗翠華來到了海澱團區委彩虹之家青少年服務中心,從事重點青少年群體幫助教育和預防犯罪工作。

在這裡,栗翠華繼續履行著檢察官的職責:帶領團隊幫教、挽救青少年,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組織青少年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對青少年進行自護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組織青少年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幫助孩子們掌握一技之長,盡早自強自立﹔開展素質拓展活動,組織學生開展攀岩,高空飛人等運動,培養學生頑強拼搏,奮進向上的精神﹔開展以“學道德模范 做美德之人”為主題的團日活動、學雷鋒志願活動、進社區為老人服務等等。幾年下來,栗翠華帶領彩虹之家團隊獲得了海澱區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和未成年保護工作先進集體、海澱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先進集體等榮譽,她也獲得了海澱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個人和優秀工作者等榮譽。

從檢察院、監處所到彩虹之家,崗位變了,栗翠華執著的愛心沒有變。她始終堅持幫教失足和閑散青少年,拯救迷途的靈魂,為給祖國培養合格的接班人貢獻著自己的一份力量。在她的幫扶下,像小陳、小方一樣重回正軌的青少年還有很多很多,栗翠華把他們看作自己的孩子,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和人生經驗,幫助他們重走人生路。幾年來她幫助過的從大牆內走出的孩子沒有一個人再違法犯罪。她用自己的大愛為孩子們撐起一片藍天。

栗翠華還一直默默資助邊遠山區的貧困孩子們,她和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三名檢察官,豐台區人民檢察院一名檢察官成立了“愛心小組”。他們用自己微薄的收入,幾年來出資十余萬元救助了重慶市黔江區實驗中學、酉陽縣麻旺中學、龍潭一中、麻旺小學和官清鄉小學的二十余名貧困學生,資助孩子學費、購買衣物生活用品和學習書籍,幫助孩子們走進課堂,努力學習知識,用知識來改變命運,鼓勵他們努力回報社會,奉獻社會,讓愛心的火炬一代又一代地傳下去。

栗翠華與檢察官“雙節”送溫暖。圖片來源:首都文明網

栗翠華組織彩虹行動學員參加頤和園義務指路志願和法律宣傳活動。圖片來源:首都文明網

她舍小家顧大家,放棄了很多陪伴家人的時間與機會。她一直被孩子們稱作“栗媽媽”,事實上她也給予了孩子們比自己女兒更多的關愛,陪伴他們的時間遠超陪女兒的日子,甚至多年來沒能為女兒做一頓可口的飯菜。女兒3歲時逛廟會曾不慎走丟,回家后哭著埋怨她:“媽媽,你要一起去我就丟不了了。”而當時她正在單位忙於辦案,根本顧不上家裡,更顧不上陪女兒去逛公園。她對父母更是滿懷愧疚,二老病重期間,為了忙工作她卻沒能在床前盡孝。她滿心都想著孩子們,為了天底下更多家庭的幸福,為了孩子們的夢想,付出再多,也毫無怨尤。

工作以外,栗翠華愛好廣泛,對生活充滿了熱情。年輕時,她是一名優秀的田徑運動員。加入檢察事業后並沒有鬆懈,連續五次參加北京市檢察機關舉辦田徑運動會,都蟬聯第一名。

她還努力學習攝影和唱歌,先后多次獲得高檢院、北京市院、海澱區院攝影比賽的一、二等獎。2009年,她的攝影作品“夢幻”獲得了北京市檢察機關第四屆《檢察風採》攝影大賽一等獎。長年來,她勤於筆耕、善於調研,撰寫了2000余篇調研和法宣文章,多次被《檢察日報》等重點媒體刊發,五次獲得院調研評比第一名,還榮獲了北京市檢察機關先進個人、優秀通訊員標兵、調研論文一等獎、優秀信息員等光榮稱號。她滿懷熱情地沉醉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在給孩子們的夢想上色的同時,自己的人生已然斑斕多姿。(注:文中所涉人物均為化名)

(本網根據《中國好人榜——栗翠華》《“檢察官媽媽”栗翠華:慈母心挽救迷途青少年》等稿件綜合,感謝首都文明網提供素材。)

編輯點評

每個未成年人犯背后,都有一個傷心欲絕的家庭,挽救一個孩子,就是挽救一個家庭。已數不清有多少個孩子接受過栗翠華的幫助,她用愛的教育感化他們、引導他們,以無比的包容讓他們迷途知返。有人說,“愛自己的孩子是本能,愛別人的孩子是神聖”。在栗翠華看來,她自己所做的微不足道,可正是這些不起眼的小事,溫暖了一個又一個孩子的心,正是這些小事,感動了她身邊的人,使愛心能夠繼續傳遞,也正是這些小事,給孩子們曾經黯然失色的夢想重新著色,照亮了他們幸福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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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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