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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哪些法規與新政將影響我們?【2】

2015年01月12日08:25   來源:解放日報

原標題:2015年,哪些法規與新政將影響我們?

《廣告法》:關不掉的彈窗或將違法

【進程】2014年8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修訂草案)》,2014年12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對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進行了審議。目前,二次審議稿已面向公眾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今年的1月19日。

無論翻開報紙還是打開電視,無論自駕車還是坐上地鐵,無論進入小區電梯還是上網休閑,現代生活幾乎都躲不開廣告。

幾乎“無孔不入”的廣告,近年的“負效應”日趨明顯,《廣告法》也將進行修訂。

如今,各類“專家”、“患者”出鏡訴說的“神奇醫藥”廣告頗多,可一個廣告裡的“專家”在另一個廣告又成了“患者”——都是“演”的。

“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醫療廣告關系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且功效因人而異,要十分慎重。”這樣的呼聲在社會上頗高。經研究,草案明確: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醫療廣告不得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患者或者其他廣告代言人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証明。

針對未成年人,草案也做了特別規定:不得含有勸誘未成年人要求家長購買廣告商品或者服務的內容﹔不得含有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的內容。

目前,網絡也逐漸成為廣告發布的重要媒介,常因缺乏有效管控、格調低俗,且採取多個彈窗等形式對用戶“疲勞轟炸”,甚至通過技術措施讓用戶無法關閉,還往往潛藏病毒。

為此草案也增加規定:明確該法的各項規定均適用於互聯網廣告﹔互聯網發布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網頁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

取消部分高考加分:

藝體、學科特長不再“拼分”

【進程】 經過幾輪政策調整,高考加分逐年“瘦身”。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聯合發布 《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明確取消奧賽等6項全國性鼓勵類加分項目,被視為高考改革的重要一步,也是高考加分政策“釜底抽薪”之舉。此項規定於今年1月1日起生效。

根據這一政策,2015年1月1日起,5項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被取消,此后獲得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則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5項被取消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為: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項目、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省級優秀學生加分項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加分項目。

此外,今年起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加分項目也將按全國性加分項目的規定執行,並且明確“各省(區、市)要進一步大幅減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

據了解,原本是為鼓勵學生全面發展的高考加分政策,在多年的實踐中卻逐漸演變為一些家長和學生“拼分”乃至“騙分”的方法。

高考加分政策可以追溯至上世紀50年代,主要是出於改變高考“以分取人”的不足,保障高考公平。但隨著后來加分項目增多,不僅讓部分學生因學習奧林匹克競賽項目加重負擔,還衍生出作弊造假事件,與政策初衷背道而馳。

新的政策不僅對一些加分政策予以取消,而且對保留的加分政策也加大了公開力度以確保真實。此外對於騙取加分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考試或錄取的資格,可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對違規違紀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簡工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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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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