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旭濤 朱麗莎
2014年07月21日09:0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
進入7月之后,與天氣一樣火熱的是“約談”。短期內,教育部、國家工商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紛紛使出了“約談”手段。以前只是偶爾進行的約談,為何突然密集了起來?約談究竟是什麼,為何逐漸受到政府青睞?
約談密集呼應改革節奏
7月2日起,教育部陸續約談75所高校的負責人,督導黨風廉政建設。7月10日,國家工商總局約談阿裡巴巴、京東等10家電商,要求其落實“7天無理由退貨”。緊接著,有媒體發布消息稱,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於7月11日、15日分別約談了7家互聯網電視集成業務牌照方。7月是部委們的“約談季”,約談頻次明顯增加。
約談之前偶爾見諸報道。2007年,國土資源部對12個縣市(州)一把手約談,中央層面的約談開始進入人們的視線。隨后2011年國家發改委採用約談手段以期穩定物價。2013年住建部對部分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進行約談。之后,越來越多的部委加入約談的行列。據統計,截至目前國務院部委中至少有20個部門進行過約談。
為何短期之內有如此密集的約談?中國社科院政治學研究所研究員贠杰向本報分析說,大批量的約談其實與中國目前改革的大背景有關。中共十八大之后各領域的改革都在緊鑼密鼓地進行,雖然有路線圖、時間表,但執行環節還相對薄弱,所以,約談機制加緊實施,其他形式的督查手段也在運用。政策督查是7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的主題,這說明中國對政策的執行和效果越來越重視。
非處罰也非行政干預
約談究竟是一種什麼手段?為何逐漸受到政府青睞?國家行政學院法學教研部教授楊偉東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說,約談是一種監督檢查機制,放到更大的層面上而言,是監管者與被監管者直接溝通交流的機制。約談可能發生在問題產生之后,用於解決問題﹔也可能是監管者想要進一步了解被監管者的具體狀況。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莫於川將目前的約談分成兩種,一種是行政系統內部的約談,比如國土資源部約談各縣市負責人﹔還有一種是行政指導行為的約談,比如國家工商總局對電商的約談。
楊偉東認為,約談是一個中性的詞,不等於處罰,“談約色變”實無必要,約談也不應該被扣上行政干預的帽子。贠杰也表示約談是行政監管的一種方式,“當面臨全面性的行政執法中出現的問題時,約談是很有效的溝通手段。”他認為,當務之急是為約談建立一個制度性的規范。
“不論是一對一的約談,還是集體約談,都有三個優勢:其一,靈活有彈性﹔其二,能夠面對面說清問題﹔其三能夠建立互動機制。”楊偉東說。
不隻談天還有約束
約談是隻談天沒有約束嗎?約談之后會發生什麼?我們可以從一些后續報道中找到答案。
在被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約談之后,芒果TV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按照總局政策在7月19日前執行非內容牌照視頻軟件、聚合軟件的下架,廣電總局的約談得到實質性呼應。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認為,約談也有一定的威懾力,因為是上級對下級談話,有權力行使的方向。
在有的專家看來,約談是“先禮后兵”的。贠杰認為約談要注重政策的落實、反饋與監控。如果效果不理想,政府還需要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相關專題 |
· 熱點·視點·觀點 |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