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20日13:21 來源:黑龍江日報
本報19日訊(記者韓雪)為加強高(中)考信息管理工作,堅決糾正片面追求升學率的錯誤傾向,19日,省教育廳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加強中、高考信息管理,嚴禁宣傳炒作高(中)考“狀元”。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轄教育局及所屬高(初)中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以任何形式統計公布各市、縣(市、區)及所屬高(初)中學校的升學人數、升學率、升入重點大學(高中)的情況等高考信息,不得用高(中)考成績對所轄市、縣(市、區)及高(初)中學校和教師進行排名排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所轄市、縣(市、區)及高(初)中學校進行高(中)考表彰獎勵﹔不得以升學考試成績為標准獎懲局長、校長、教師等,切實減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的高考壓力。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協調新聞單位,大力宣傳規范辦學行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經驗和事跡。不報道各市、縣(市、區)、各高(初)中學校的升學率、升學人數、升入重點大學(高中)等情況,不宣傳所謂高(中)考“狀元”。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考部門不經批准,不得對外發布高(中)考成績和學生排名。全省初、高中學校不得利用新聞媒體、宣傳條幅、校園網站等各種方式炒作升學人數、升學率、高(中)考“狀元”及高分數學生等,引導家長、社會理解和支持素質教育,為實施素質教育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作為高(中)考信息管理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相關保密規定,加強對考生成績、錄取結果等高(中)考信息的保密工作。除考生本人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招生機構一律不准向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考生報名信息、考試成績以及錄取信息。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高校在通知高考成績和錄取結果時,要採取相應措施,確保將考生成績和錄取通知書直接發放給考生本人。
省教育廳將把加強高(中)考信息管理,嚴禁宣傳炒作高(中)考“狀元”作為全省教育系統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項專項治理內容,將採取明察暗訪的方式對各地、各學校進行專項檢查,一經發現有違反規定的地方和學校,將全省通報批評。
(來源:黑龍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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