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09日01:01 來源:解放日報
本報特派記者 徐敏
訪談嘉賓
姚海同 全國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
孫 潮 閔行區委書記
龔德慶 上海久事公司黨委書記
編者按:“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體現的是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上海代表團審議時對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提出了要求。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是上海亟需求解的重要課題。今年上海市委一號調研課題即著眼於“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如何在社會治理中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如何破解特大型城市的治理難題?如何有效激發基層活力?……從今天起,本報將推出一組“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系列訪談,邀請參加兩會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滬上相關專家學者、一線工作者,共同為這些問題求解。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關鍵在體制創新,核心是人”,“社會治理的重心必須落到城鄉社區,社區服務和管理能力強了,社會治理的基礎就實了”……這是全國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參加上海代表團審議時,對上海提出的要求和希望。
治理和管理,有何區別?政府的角色與定位,應怎樣轉變?社會治理的重心如何落到基層?
從“管理”到“治理”
記者:“管理”和“治理”一字之差,有何不同?
姚海同:“管理”偏重於動用政府行政資源與手段,去解決社會需求和問題。而“治理”則是運用政府、社會、市場等資源,協同解決問題。
龔德慶:管理的構架一般是縱向的,從上到下﹔治理則是橫向運作,把體制內、體制外資源統籌起來,聯動運作。
孫潮:實施管理的一方往往擁有“壟斷”的權力,而治理與被治理的雙方,是相互制約的關系。管理,人治的比重較大,治理則更偏向於法治。政府要相信社會、群眾有參與治理的能力,並給予支持,幫助他們實現。
記者:為何把“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放在這麼重要的位置?
龔德慶:一直以來,我們習慣靠人來管事,用行政手段來管事。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可經常是應接不暇啊。政府力量有限,資源有限,如果大包大攬,所有的矛盾都聚焦到政府,所有的事務都匯集於政府,效果並不好,老百姓也不會滿意。而發動社會力量來共同治理,會收獲更好的效果。
孫潮:當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多樣,社會需求多元,社會人的層次結構也日益豐富。一個社區裡,有本地人、外地人、外國人。原先的政府管理模式和組織架構已經不能滿足多元主體的需求。很多時候,政府能管的只是一小部分,許多方面沒法管,或是進行了無效管理。所以,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就顯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記者:社會治理的重心為何在基層?
龔德慶:社會治理體系中,基層是社會的單元細胞,是感知社會需求最敏感的觸角,也是許多社會矛盾的源頭。基層同時又是我們黨的執政之基、力量之源。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因此,社會治理的關鍵在於夯實基層基礎。站在新的發展起點上,我們要通過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讓經濟發展的成果更好地為百姓所共享,有效應對社會轉型時期基層出現的各類問題和矛盾,這也是推進城市現代化進程、建設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轉變政府角色定位
記者:從管理變為治理,政府的角色和定位如何轉變?
孫潮:社會治理格局下,政府應是社會需求的收集者,社會服務的遴選者,社會服務資金的提供者,社會秩序的維護者。例如養老,政府不可能全部包攬下來。今后,養老機構由政府建設,養老標准由政府制定,許多具體事務交由社會組織去做,做得好不好,公眾滿意不滿意,由政府來評估和監督。
龔德慶:政府是公共服務的供應者,接受社會的評判和監督﹔而不是公共服務的施予者。政府必須依法行政,不越位,不亂為。政府還要學會讓渡空間,組織社會力量來做許多事情。
姚海同:現在還存在政府部門不放心,不願放手的心態和現象。其實,有時候我們政府做了許多工作,付出了許多努力卻沒有化解的矛盾,交給社會組織去做,反而做成了。
記者:在治理過程中,社會協同作戰是否比政府單打獨斗更有效?
姚海同:社區的許多事情,比如養狗、環保、違章搭建等,政府管不過來,也管不好。而通過自治、共治,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社會組織、社工、志願者們有自己的工作方法和語言體系,很多時候,他們說出來的話,老百姓樂意聽,心裡服帖。
我去基層調研時,聽到不少這樣的案例。某社區,有個老阿姨,為了動拆遷的事反復上訪,政府花了大量精力想了許多辦法還是解決不了。后來,社會組織的力量介入,社工上門與老阿姨聊天。老阿姨不但講述了對動拆遷的不滿,還把女兒、女婿對她不孝順,女婿一直找不到工作等不順心的家務事一一傾訴。社工幫助她女婿找到了一份工作,家庭氛圍變得和諧了,老阿姨的心氣慢慢變順了。社工再曉之以理,跟她解釋動拆遷的政策,她長久郁積的心結也慢慢解開了。接著,社工又動員她參加社區文體活動,還請她到社會組織當一名接聽群眾電話的志願者。
政府處理問題和事務,講求的是法律、制度、規則﹔而社會組織與居民自治組織善用道德、親情、倫理,來幫助人們調整心智模式,修護家庭關系。老上訪戶變成了志願者,這就是自治與共治的力量。
激發社會的活力
記者:上海在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方面,有很好的基礎,做了許多探索。但也有人認為上海的政府“太強”了。政府太強是否會抑制社會的活力?
孫潮:社會治理的創新,可借鑒國企改革、自貿區建設的做法。國企改革,重點在於激發企業的活力。自貿區建設,列出負面清單,減少政府不必要的管理和干預。許多領域變革的核心,都在於激發活力。社會治理和基層建設也是如此,要激發社會方方面面參與的活力。
龔德慶:現在,作為居民自治組織的居委會承接了大量行政事務,缺乏能力也缺乏空間來開展自治。在共治方面,政府、社會、市場聯動不夠,存在“剃頭挑子一頭熱”現象,黨政機關比較熱,而社會公眾參與的積極性還不足。 下轉5版
(上接第1版)
孫潮:基層社會治理中,很重要的一點是建立多方共同參與決策的機制。比如,某個街道缺公交線路,百姓與政府職能部門坐下來交流,看看當下有沒有條件開設新的公交線路。條件成熟就可以操作,不成熟的也要讓老百姓了解,老百姓自己就會把這個訴求淘汰掉。這樣,就可以消化掉很多不同意見。以往,我們時常遇到這樣的困惑:政府想做的惠民實事,老百姓不領情﹔百姓想做的,政府沒辦法做,也沒有及時回應,百姓就大聲喊,反復喊,容易產生矛盾。
姚海同:現代社會的許多矛盾和問題,都具有復雜性,專業性。基層服務的對象也層次多樣,訴求多樣。要提高居委會和村委會自治的能力,而不是把行政任務一層層壓下去。同時,基層工作者、社區干部的素質和能力也要大大提高。
記者: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如何從法律和制度層面去保障?
龔德慶:基層該做什麼,怎麼做?要做好頂層設計,讓大家各司其職。一些制度需要完善。例如,《街道辦事處工作條例》是上世紀90年代制定的,應根據當下的新形勢新情況進行修訂。街道在特大型城市中的職責、功能究竟是什麼?是一級政府?還是政府的派出機構?應明確是后者,街道承擔協調、服務、動員、監督等職責和任務。而行政執法權、專業管理權之類的,街道應交由上級政府和專業部門來做。
孫潮:社會治理必須納入法治的軌道。公共事務由誰提出,怎樣進行討論,怎樣表決,財政如何給錢,執行得好不好由誰來評判,怎樣監督,都需要在法規、制度層面予以說明和界定。
(本報北京3月8日專電)
(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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