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比學
2014年02月13日08: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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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信息共享機制,讓失信行為無處藏身”,深圳海關在運用嚴打走私的“減法”之外,開始做起培育誠信土壤的“加法”。對高信用企業開辟高速通道、實施稅收優惠﹔對失信企業實行“紅燈封鎖”,違規記錄多部門共享,使其成為“過街老鼠”。
2月9日,在深圳看守所,面對海關緝私人員的訊問,涉嫌走私塑膠粒的黃某流下了淚水,“因為騙人而鑄成大錯,工廠敗了,信譽沒了,將來出去在社會上也沒法混了。大家千萬不要學我……”
另一面,深圳朗華供應鏈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趙躍喜上眉梢,“僅去年一年,我們就因為誠信經營,省下500多萬元。”作為守信者,朗華公司可以享受種種“好處”,如不用像一般企業那樣一收到稅單就要交稅,15天的緩稅期大大緩解了資金壓力﹔一般企業的貨物從申報到放行最短要6小時,他們隻需1小時。
這組悲喜故事,就是深圳海關著力構建社會誠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治失信的寫照:對誠信守法企業給予免檢、快速通關等便利,對失信違規企業重點監管,將失信者列入“黑名單”。深圳培育誠信氛圍的做法,不僅提高了海關的監管服務水平,也使企業和個人的誠信意識逐漸增強。
嘗甜頭:政策“偏愛”誠信企業,貨物過關耗時縮短80%以上
讓趙躍嘖嘖稱贊的客協制度始於2005年,旨在為高信用企業提供專門化管理,包括優先查驗、優先審單等通關便捷措施,還開設了客協服務平台和現場辦理窗口。朗華公司由於誠信守法,2009年被評為客協企業。“越守信,海關的支持服務力度就越大。”朗華公司越來越感受到了作為客協企業的甜頭。
在深圳,客協企業已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成為爭取客戶的重要籌碼。當然,評上客協企業並非一勞永逸。海關對客協企業實行動態調整,一旦發現不誠信守法就會取消企業的客協資格,相應的通關便利同時喪失,待符合條件后再恢復。在“企業社會管理信息交換應用平台”上,記者看到一家電器公司去年5月因被國稅局罰款,海關便取消了其客協企業的資格。
深圳海關企業管理處處長呂肖力介紹,判定企業是否誠信,不能光依據海關掌握的信息,還要綜合納稅、工商管理等信息來評判。在執法實踐中,深圳海關發現,部門間信息資源沒有共享,影響工作效率和監管效能。為全面、及時、准確掌握企業誠信守法情況,2013年,深圳海關開發啟用了 “企業社會管理信息交換應用平台”,實現與國稅、外匯管理、國檢、銀行等單位在企業的注冊登記信息、海關分類管理、處罰信息及各政府部門掌握的企業高風險信息等方面的互聯互通。目前,平台已收錄11萬多家企業的相關數據。
2月9日,記者在平台上隨便點開一家企業,其登記注冊、年檢、稅收、處罰、結算不良記錄、違規行為等信息一目了然。這些信息均由市場監管、稅務、銀行等部門提供。
付代價:違規記錄多部門通報,失信者處處被亮“紅燈”
在深圳,守信者與失信者的“待遇”差別非常大,守信者處處有“綠燈”,失信者處處遇阻力。包括朗華公司在內的133家客協企業,盡管享受到了客協的便利,但也常常感到有壓力。“像我們這樣的物流企業,一旦不守信,成本非常高。”趙躍說。
近年來,深圳海關主動加強了與深圳、惠州兩地各部門的協作,先后與公安出入境管理、邊防、稅務、外匯管理、銀行等部門簽署了合作協議,及時向這些部門通報走私違法者的信息,為各部門信用管理提供參考。如果企業或個人在海關通關時有走私違法的失信行為,各部門都會參考海關提供的誠信信息,依法實行分類重點管理,失信懲戒機制正在悄然形成。
2013年1月,海關與外匯管理局簽約合作。此后,海關為外管局協查了1000余個可疑資金賬戶的相關資料,向外管局移交了2宗“地下錢庄”線索,涉案金額超5億元人民幣。
2013年4月,海關與銀行簽約,海關主動將企業及個人走私違法信息定期通報給銀行。此后,銀行對走私違法的數十家企業採取了限制貸款的措施。去年年底,深圳一家進出口企業准備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進口工程機械設備,但因曾經有進口同類設備時被海關處罰的記錄,銀行沒有批准其貸款申請。
定目標:走私是打不絕的,須構建誠信體系倒逼其主動守信
信息的共享,不僅會讓失信者無路可走,更是讓深圳海關的打擊更加精准。開篇提到的黃某,恰恰是栽在了“大數據”的法網中——
2013年1月,深圳海關緝私局接到舉報,反映一個加工貿易企業假生產真倒賣。海關通過社保信息查到該企業隻有20人交了社保,但進出口量卻很大,緝私人員覺得不正常,便下廠秘密核查,發現隻有兩條生產線,且滿是灰塵和鏽跡,進一步印証了該企業是假生產。接著,緝私人員又聯系周邊部門比對信息,最終認定該企業涉嫌走私。事后,海關又把該企業走私的信息通報給了政府相關部門。
“走私是打不絕的,隻有通過誠信體系建設,構建起覆蓋全社會的違法懲戒之網,才能讓走私分子無處藏身。”在深圳海關副關長、緝私局局長王志看來,通過建立誠信體系,一些有價值的信息能讓執法者有的放矢,從而提高海關行政執法和打擊走私的准確性。這既保護了企業的合法利益,又維護了公正的貿易進出口秩序和社會生產秩序,也最大限度減少了政府的管理成本和企業的運營成本。
《 人民日報 》( 2014年02月13日 1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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