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理論】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改革開放促進內陸地區大發展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針對內陸地區的特點,提出推動內陸貿易、投資、技術創新協調發展,形成有利於內陸產業集群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橫貫東中西、連結南北方的對外經濟走廊,推進絲綢之路經濟帶、海上絲綢之路建設,形成全方位開放新格局等戰略思路,為內陸地區指出了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創新發展的新領域、新途徑。甘肅作為一個內陸省份,不靠海,遠離全國經濟發達地區,且自然條件嚴酷,基礎設施仍較落后,對內對外開放不具備區域優勢,使經濟社會發展受到極大制約。要改變這種狀況,就必須在全面落實《決定》精神的基礎上,突出以開放促改革、促轉型、促發展這一戰略重點,創造以開放促進改革、以改革推進開放、以改革開放推動區域大發展的新經驗。
建設內陸自由貿易試驗園區,培育國際經濟合作競爭新優勢
甘肅要在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方面實現重大突破,就必須適應國家擴大對外開放、構建全球自由貿易網絡的大趨勢,將建設內陸自由貿易試驗園區作為重要戰略措施,大膽而精心地培育、增強各類經濟主體的國際合作和國際競爭能力。甘肅應當主動、及時地學習、吸收上海、雲南、廣西等自貿區和改革試驗區的經驗,同時總結本省發展外向經濟、建設蘭州新區的經驗,由省市政府作出決策,在蘭州建立內陸自由貿易試驗園區,研究制定蘭州內陸自貿試驗園區建設總體方案,力求盡早獲得中央批准。
建設蘭州內陸自貿試驗園區的大體思路是:以創造內陸省擴大對內對外開放、帶動本地區經濟更快發展的新體制、新機制、新模式,培育對內對外的產業競爭新優勢為宗旨,以劃定的自貿園區為試驗場地,探索內陸省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框架、重點和運行模式﹔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等制度性規范,吸收、借鑒國內外自貿區、自由港建設的經驗,特別是上海自貿區“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自由流動不干預”和“負面清單管理”等重要經驗,為國內外企業在蘭州自貿園區內按照國際通行的規則做生意搭建制度、政策和設施平台,注重在制度上實行政府少干預、消除關稅和貿易配額、簡化申報和通關程序等新規則,改善企業經營環境,以此吸引更多的國內外企業落戶園區,為甘肅與周邊地區、周邊國家之間開展密切合作,持續擴大貿易和投資規模提供最便利的體制、機制和運行模式保証。
蘭州自貿園區應當具備兩種基本功能:一是高度開放型的經濟制度和運行模式的試驗功能,為大范圍推廣、復制自由貿易型的經濟制度和運行機制創造成熟經驗﹔二是對省內企業的孵化、培育功能,通過園內創造和園外傳播、模仿等不同方式,使入園企業和園外企業都能學習、掌握國際化發展的規則和運行機制,具備國際競爭的素質,盡快成長為國際化發展的主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