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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氏慈善”留給我們什麼?

2014年01月09日08:4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內地高校的“逸夫樓”

1月7日,香港“電影大亨”邵逸夫逝世。這一天,內地民眾對邵先生的懷念,除了“邵氏電影”和TVB,更多的是對遍布全國各地的“逸夫樓”的記憶。這位以107歲高齡離世的老人,為世人詮釋了什麼叫做“為富且仁”。在邵先生離世后,人們不禁要思考,“邵氏慈善”,或者說“邵式慈善”,究竟給我們留下了什麼?

6000多座“逸夫樓”

1月7日,教育部公布的數據顯示,自1985年以來,邵逸夫通過邵逸夫基金與教育部合作,每年向內地教育和醫療事業捐款超過1億港元。迄今為止,邵逸夫的贈款額近47.5億港元,建設各類項目6013個。

有媒體表示,邵先生的慈善事業,開啟了他的“第二人生”。也有人說,在踐行慈善上,邵先生可謂“中國首善”。

2012年,教育部副部長郝平評價說,邵逸夫基金教育贈款項目是當前海內外愛國人士通過中國教育部實施的持續時間最長、贈款金額最大、建設項目最多的教育贈款項目,數以千萬計的學生從中受益。

而在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鄧國勝看來,在改革開放之初,邵逸夫的捐助解決了中國最缺的硬件設施問題,對教育事業發展起到了很大推動作用。

從“邵氏慈善”到“邵式遺產”

在慈善成績單背后,邵氏基金運營之健康、規范,是人們更應當思考的“邵式遺產”。

“邵氏慈善”的運作良好,首功當推制度化。記者看到,在2007年6月修訂的《香港邵逸夫基金向內地教育事業贈款項目管理辦法》中,對項目的捐贈條件、資金的使用、項目的建設管理等都做了詳細規定。其中,一條規定分外醒目:項目的使用期,至少在50年以上。“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信念,一直貫穿在全國的“逸夫樓”建設中。

記者看到,邵逸夫基金投資的教育項目,都要經過一套審批程序。無論高等教育還是基礎教育項目,都要經過教育部專家評審推薦,沒有經過推薦的不會獲得捐贈。審批程序的嚴格,最大程度確保了善款的合理使用。

同時,邵逸夫基金賬務管理,也頗令人稱道。

以湖南為例,記者看到《邵氏基金贈款中小學項目建設管理規定》中,對接受捐款的學校類型和贈款金額有著詳細的規定:“村小,10-20萬港幣﹔完小,40-60萬港幣﹔中學,60-80萬港幣,贈款資金隻能用於新建教學設施,不能用於維修和改造。”像這樣的管理條例,陝西、江西等多地也存在。

為內地慈善樹典范

人們對邵逸夫先生的懷念,也反襯出內地慈善組織的改進空間。

近年來,內地慈善基金紛紛卷入風波,受到質疑。有人說,邵氏基金的運作良好,是因為他花的是自己的錢,所以每一分都有保障﹔而慈善組織因為花的是別人的錢,所以在管理上難免出問題。這樣的表述雖然粗糙,卻也反映出國內慈善組織存在的組織和制度上的問題。

一些非營利組織研究專家表示,國內慈善事業的困境,一方面是起步較晚,發展還不成熟,在人員配備、制度架構上還存在一些缺陷,這方面可以向邵氏基金和國外的一些成熟慈善組織學習﹔另一方面,民間力量和官方力量之間缺乏溝通渠道,不能齊心協力,也是影響慈善投入的效率和效果的因素之一。

上海交通大學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表示,香港邵逸夫基金實施與教育部建立的緊密合作,就是共同改善我國學校辦學條件的典范。(記者 申孟哲)

(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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