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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

徐紹史:健全宏觀調控體系

徐紹史
2013年12月18日07: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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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是在我國改革進入關鍵時期和攻堅階段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指出,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健全宏觀調控體系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系的重要舉措,是實現宏觀調控目標、提高宏觀調控水平的重要制度性保障,對於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意義重大。

健全宏觀調控體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要求就是,既更加尊重市場規律、有效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又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有效避免市場失靈。緊緊抓住並用好重要戰略機遇期,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使我國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再上一個大台階,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進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都對健全宏觀調控體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健全宏觀調控體系的共識不斷凝聚。黨的十四大提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框架,把建立和健全宏觀調控體系作為五大支柱之一。經過1993年至2002年的改革實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任務,把更大程度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健全宏觀調控體系作為重要內容。黨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更大程度更廣范圍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完善宏觀調控體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明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可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包括發揮市場作用和加強國家宏觀調控兩個不可分割的方面,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正確處理市場與政府、市場調節與宏觀調控的關系。實踐証明,市場配置資源是最有效的形式,但市場存在自發性、盲目性和滯后性,需要進行宏觀調控﹔而宏觀調控不斷面臨新情況新問題,需要不斷健全宏觀調控體系。通過科學的宏觀調控,可以彌補市場失靈,消除壟斷,維護市場秩序﹔增加公共產品供給,形成公平合理分配格局,確保廣大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及時促進經濟總量基本平衡,熨平大的經濟波動,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不斷健全宏觀調控體系,調整完善宏觀經濟政策,成功應對了短缺經濟條件下投資消費雙膨脹導致的經濟過熱和嚴重通貨膨脹、有效需求不足導致的經濟下滑和通貨緊縮趨勢、亞洲金融危機和國際金融危機等造成的嚴重沖擊,以及重大疫情和嚴重自然災害等重大突發事件,促進了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避免了經濟大起大落,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了新的歷史性成就。實踐証明,隻有在發展現代市場體系的同時不斷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才能有力地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不斷向前邁進。

新的國際國內形勢對健全宏觀調控體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從國際看,世界經濟政治格局正處於深度調整之中,需求不振的情況可能長期存在,科技大變革和新的產業仍在孕育之中,主要發達國家主權債務問題積重難返,全球投資貿易保護主義出現強化趨勢﹔發達國家重新重視實體經濟,實施制造業回歸,圍繞市場、能源資源的爭奪和氣候環境等方面的斗爭更加激烈,影響國內經濟穩定運行的外部不確定因素顯著增加。從國內看,我國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仍然突出。經濟轉型升級的任務更加艱巨,傳統產業優化升級面臨成本上升、產能過剩和資源環境等多種制約,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壯大受到人才、技術、創新能力等諸多掣肘,創新驅動發展能力不強,現代服務業發展滯后﹔現代市場體系尚不健全,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市場秩序不規范,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有待進一步完善﹔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勞動力、土地、能源資源、生態環境等約束強化。面對更加錯綜復雜的國內外形勢,隻有進一步健全宏觀調控體系,不斷提高宏觀調控的能力和水平,才能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

科學的宏觀調控呼喚更加健全的宏觀調控體系。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四大以來,我們立足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實踐,科學借鑒市場經濟國家理論和經驗,初步構建了以國家發展戰略和規劃計劃為導向,以財政政策、貨幣政策以及產業政策、價格政策等為主要手段的宏觀調控體系基本框架。但也要看到,在實踐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體現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居民生活改善和生態建設等方面的指標仍然不足,市場化調控工具尚不完善,行政干預手段使用仍然較多,統籌協調作用有待加強,政策之間效果抵消或負面效應疊加時有發生,調控決策及其實施的規范化、機制化建設滯后,政策傳導機制不暢,宏觀調控政策實施的法律保障和權威性、執行力不足。這些問題的存在,影響了宏觀調控的科學性、有效性。隨著市場配置資源作用不斷增強、宏觀調控實踐不斷豐富,現有宏觀調控體系需要不斷調整,以適應新的要求。

(責編:姜萍萍、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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