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攻堅方向和重點舉措
教育要發展,根本靠改革。《決定》關於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集中反映了今后教育領域以改革推動發展、提高質量、促進公平、增強活力的總體思路,也明確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攻堅方向和重點舉措。
(一)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必須堅持立德樹人基本導向
如果說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興國之魂,那麼,立德樹人作為教育的根本任務,就是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之魂。《決定》明確提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完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形成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活動的有效形式和長效機制,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字裡行間深深寄托著對青少年一代的殷切期望。我們黨在探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發展道路的進程中,在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積極吸收各國優秀文明成果的基礎上,賦予立德樹人以深刻理論內涵和全新時代特征,意義非常深遠。今后教育領域的所有改革,都必須堅持立德樹人基本導向,始終高度重視教育和幫助學生打牢共同思想基礎、端正政治立場和前進方向、砥礪品德陶冶情操、激發歷史責任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將個人成長成才與投身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實踐緊密相連。
堅持立德樹人基本導向,本質要求是育人為本、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全面發展,盡力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讓每個孩子都能成為有用之才,成為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決定》要求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改進美育教學,提高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要求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實行公辦學校標准化建設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不設重點學校重點班,破解擇校難題,標本兼治減輕學生課業負擔。這就是要把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宏觀政策要求細化為學校教育的具體安排,把中小學生尤其是小學生從過重課業負擔下解放出來,使其騰出更多時間探究思考、加強鍛煉、了解社會、參與實踐。
堅持立德樹人基本導向,必須積極為多樣化、個性化、創新型人才成長提供良好環境和機制。《決定》強調加快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創新高校人才培養機制,促進高校辦出特色爭創一流,以及推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清晰表明了我們黨關於促進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學有所成、學有所用的政策基點。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必然要在更新教育觀念、理順結構體系、創新培養模式、加強能力建設、推動內涵發展上下功夫,全面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於科學發展的教育體制機制,盡快辦出具有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現代教育。
(二)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必須有利於促進公平提高質量
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要以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為著力點,加大攻堅力度,力求取得突破性進展。
考試招生制度就是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決定》明確了“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的改革方向,著眼於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提出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加快推進職業院校分類招考或注冊入學﹔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探索全國統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拓寬終身學習通道。相信這一制度改革的頂層設計,再跟進系列配套政策,將是我國教育考試招生制度系統性綜合性最強的一次改革,將顯著扭轉應試教育傾向,更加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科學選拔人才、維護社會公平,彰顯有教無類、因材施教、終身學習、人人成才的理念,為億萬學生提供多樣化的學習選擇和成長途徑,搭建符合基本國情的人才成長“立交橋”。
促進教育公平,是堅持社會主義制度下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必然要求。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條件下,我國城鄉、區域教育發展還不平衡,貧困地區、民族地區教育發展滯后狀況有待改變。對此,《決定》在部署深化教育領域改革時強調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構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的有效機制,逐步縮小區域、城鄉、校際差距。促進教育公平,需要循序漸進和制度創新,既要把促進公民受教育機會公平擺在突出位置,又要善用政策手段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配置公平,還要更加重視促進教育制度規則公平。這些都將是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著力點。
(三)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必須構建政府、學校、社會新型關系
按照黨的十八大精神,《決定》專門就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行具體部署。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進一步簡政放權,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特別是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推動公辦事業單位與主管部門理順關系和去行政化、建立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等等,都是亮點,必將為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創造良好外部環境。《決定》還提煉出教育管理和辦學體制改革要點,大的方向就是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新型關系,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
“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和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強化國家教育督導,委托社會組織開展教育評估監測。”《決定》提出的系列改革舉措,關鍵在於推進中央向地方放權、政府向學校放權,通過建立“管辦評分離”制度,明確各級政府責任,推進學校分類管理,規范學校辦學行為,發揮社會參與作用,形成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范有序的教育管理體制。政府將更多運用法規、規劃、標准、政策、公共財政、信息服務等手段,引導和支持學校發展。
“健全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助學貸款、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制度,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決定》提出的極具創新性的政策要求,就是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形式多樣、充滿生機活力的辦學體制,要求各級政府因地制宜採取多樣化政策措施,引導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進入教育領域,支持民辦教育事業發展,並積極鼓勵行業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公辦學校辦學,形成以政府辦學為主體、全社會積極參與、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共同發展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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