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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做到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十談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
中央黨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
2013年12月11日13:43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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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怎樣做到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體現的是廉政建設的整體思路

  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是一個老話題,又是一個常說常新的話題。68年前,毛澤東和黃炎培在延安的對話中,就以共產黨人特有的自信回答了黃炎培關於如何跳出歷史周期率的問題,提出讓人人起來負責,讓人民監督政府的主張。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一直致力於探索解決這個問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強化權力運行制約監督體系問題作出的一系列規定、提出的一系列要求、採取的一系列舉措,是我們黨在這方面長期探索的最新成果,體現了時代特點和具有中國特色的關於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的整體思路。其中,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是根本,讓人民監督權力是對監督主體的明確重申,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讓人民更好監督權力、讓制度更好管住權力的前提。把這幾個方面有機統一起來,就能從根本上實現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目標。所有這些,體現了我們黨真正實現權為民所用而對權力運行進行制約和監督的決心,體現了我們黨把握權力運行規律並遵行規律按規律辦事的科學態度,體現了我們黨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讓人民來監督權力的明確態度,體現了我們黨向人民承諾正確使用人民賦予的權力的誠意和自信。

  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不僅是一種權力運行的具體方法,而且是一種根本的制度要求。《決定》推出的一系列制度,是對這一要求的及時回應。真正把這些制度落到實處,需要從多方面努力。首先,要充分認識強化權力運行制約監督體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從事關黨和國家前途命運,事關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來看待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問題。其次,要認真落實相關制度。權力運行公開透明、對權力進行制約監督,是一種新的工作要求,有些時候會對掌握權力的人構成一定的利益觸動,這就要轉變傳統的思維方式和工作習慣,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氣和胸懷。再次,要在執行制度過程中以開拓創新精神不斷完善具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在這方面,《決定》和相關部門的制度已經明確了各方面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主要規范,在制度執行中要堅持從實際出發進行探索並在具體工作程序和方法層面繼續完善。

  (執筆:戴焰軍)

(責編:吳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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