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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做到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十談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
中央黨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
2013年12月11日13:43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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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怎樣做到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完善制度體系是對權力運行有效制約監督的重要保証

  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為了防止權力濫用導致腐敗滋生。這就需要通過改革不斷創新反腐敗的體制機制。隻有制度明確,執行者才有所遵從,監督者才有所依據﹔隻有制度科學,才能形成防止權力濫用的制度保障。

  黨內紀律檢查,是對權力進行有效監督的主要方面。《決定》提出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就是要保証把這個環節的監督真正落到實處。《決定》對紀委查辦腐敗案件的工作程序、報告制度和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與考察工作都作了明確規定,從體制上為紀委更好發揮對權力的監督制約作用創造了有利條件。

  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也是為了理順紀檢機構對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權力運行制約監督的體制。在這一層次,如果體制不順,派駐的紀檢機構或因為不能參與這些機關的決策執行過程,或因為在相關利益上與這些機關的一致性而產生履職不到位的情況,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對權力運行監督的效果。《決定》強調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強調派駐機構對派出機關負責、履行監督職責,這對於克服監督不到位情況具有重要作用。

  對權力運行進行監督,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積極參與,充分發揮各種因素在權力運行監督中的作用。為此,《決定》一方面強調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沖突、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任職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規,推行新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另一方面,強調健全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運用和規范互聯網監督。

  近些年來,輿論監督、互聯網監督隨著各種輿論傳播工具和手段的不斷發展特別是信息網絡技術的迅速發展,在權力監督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這方面的監督,具有覆蓋面廣、傳播迅捷、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等特點和優勢。但輿論監督特別是網絡監督,由於自身的特點也會給一些不負責任的行為留下可乘之機,形成一些不負責任的網絡流言,造成很不好的社會影響。因此,《決定》不但明確要求發揮輿論監督、網絡監督的作用,而且明確提出要健全輿論監督機制,規范互聯網監督。這同樣是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重要條件。實踐証明,如果監督體制機制不建全,監督途徑方式不規范,也會對權力在陽光下正常運行構成負面影響。

(責編:吳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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